2016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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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2016-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6-04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现对该公告作如下补充: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述表格相对于公司2016年3月26日披露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所对应的表格增加了“序号”列;修改了序号1对应的业务性质,修改前为“运营资金”,修改后为“运营资金(即控股股东为公司无偿提供的财务资助)”;增加了一行序号2,即增加预计了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形成的利息;同时,相应修改了合计金额,即2016年预估发生往来金额(万元)合计数由2,011.70修改为2,031.70,2015年实际发生额(万元)合计数由1,503.91修改为1,512.99。除上述修改外,其余数据未发生变化。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补充说明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8,785.09万元,净资产-328.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541.86万元。

2、厦门市欣东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补充说明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厦门市欣东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5,526.42万元,净资产-5,131.0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6,141.06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6-04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4月6日。

●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证券简称由“*ST厦华”变更为“厦华电子”,股票代码“600870”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证券简称由“*ST厦华”变更为“厦华电子”。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870”。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4月6日。

(四)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16年4月6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由于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规则》”)中第13.2.1条(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4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证券简称由“厦华电子”变更为“*ST厦华”。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6)审字G-065号)。经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99.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9.03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47.7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1,677.29万元。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根据《上市规则》13.2.1条之规定,对照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且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市规则》13.3.1条之规定,本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2016年4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自2016年4月6日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厦华电子”。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5日停牌1天(因公司目前正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申请于2016年3月14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4月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因本公司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正对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6年3月14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14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年3月16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已于2016年3月15日与自然人曾途、周涛、深圳市必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凯奇飞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有关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曾途、周涛、深圳市必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凯奇飞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成都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现有其他股东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该《投资合作协议》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完成尽调、审计、评估、形成方案等相关工作,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大股东做好相关重大事项的推进工作,加快引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经营发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