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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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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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1,452,102,93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7,815,439.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照明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普通照明用的绿色照明产品,具体包括LED照明产品、一体化电子节能灯、T5大功率荧光灯及配套灯具等。普通照明(General Lighting)又称通用照明或一般照明,是一类适用于商业、家庭和其他非特定行业的照明产品。
2、经营模式
在经营模式上,实现从生产型企业向经营型企业的转变。在不断夯实生产制造能力的同时,提升企业开拓市场、自主创新、照明设计的能力,成长为综合性的照明工程服务提供商。
公司产品销售以境外销售为主,通过为国际知名照明商代工、境外照明批发商、境外连锁性型终端超市等方式销售照明产品。自2007年开始,公司提出必须摆脱以代工为主的经营模式,坚定不移地向代工和自主市场并重的经营模式转变。公司目前已分别在比利时、德国、美国、澳大利亚、香港等成立了境外子公司,从事海外销售业务,通过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国内市场实行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按照地域范围将全国划分为七大片区,并设立了办事处,协助经销商在当地开拓市场。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取计划式与订单驱动式。计划式是指企业根据未来市场需求情况进行预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定原材料、各类半成品及成品的安全库存,指定库存计划,再根据预测指定生产计划后进行生产。此类生产模式主要应用于标准化产品,由于该类产品一般需求量较大,所以采取计划式生产可以有效的节省接取订单到生产所产生的时间成本。订单驱动式是指企业根据从客户处接取到的产品采购订单或投标接取照明工程项目后,根据订单或项目所需产品种类、技术特征等,进行针对性的设计、改装、调试后,进行定量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采购,再组织制订生产计划。此类生产模式可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定制化的要求。
3、行业情况说明
照明电器行业的主要上下游行业如下:
LED照明产品的上游主要是电子元器件以及少量的塑料件等,电子元器件中最核心的是LED芯片,其技术专利掌握在欧美、日本、台湾等几家大型电子企业手中,近年来LED芯片的产量增长较快,供应较为充足,芯片制造商开始大力推动下游照明电器企业开拓LED照明产品市场,预计未来LED芯片价格将会下降。
节能灯的上游包括钨钼材料、稀土材料、铜、铁等金属和有色金属材料行业,玻璃行业,以及煤气、电力等能源行业。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对照明电器行业有一定影响。我国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种类齐全,稀土、钨、锡、钼、锑、铝等矿产居世界前列,为我国照明电器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是我国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照明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照明产品的设计与生产、销售和相关照明工程的实施,因此处于产业链下游。照明电器行业的下游面临的是各级经销商和终端应用,根据终端应用领域的不同又可分为商业照明应用、办公照明应用、家庭照明应用、景观照明应用、工矿照明应用等不同细分市场。
公司所处的照明行业正处于转型期,从传统照明向LED半导体照明转型,从器件产品向应用产品转型,从单纯产品销售向工程项目和解决方案转型。我国照明产业的发展经历了从普通照明、传统高效照明到LED照明等新光源的发展阶段。因节能环保、寿命长、应用广泛,作为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领域,LED产业被列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大量的基础建设与城市亮化工程直接带动了照明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在节能环保理念的倡导下,越来越多的居民企业消费者选择节能照明产品作为首选照明产品,LED灯具等节能照明产品的迅速普及,有力支撑了整体照明市场的规模增长。2015年,中国LED照明行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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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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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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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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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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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2.58亿元,同比增长3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亿元,同比增长29.00%。其中,LED光源及灯具产品收入31.14亿元,同比增长91.80%,销量2.04亿只(套),同比增长185.58%;节能灯光源及灯具产品收入10.93亿元,同比下降31.61%,销量1.34亿只(套),同比减少33.99%。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2015年4月,本公司出资设立阳光照明美国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400.0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400.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12月31日,阳光照明美国公司的净资产为23,835,823.47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618,976.53元。
2.2015年6月,本公司出资设立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5,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12月31日,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49,159,586.27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840,413.73元。
3. 2015年9月,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由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出资,占其实收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5,337.28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494,662.72元。
4.子公司铜陵阳光照明有限公司由于项目开发停滞,已于2015年9月办妥清算手续,并于2015年12月办理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孙公司上虞欧易德灯具有限公司由于项目开发停滞,已于2015年12月办妥清算手续,并于2015年12月办理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根据本公司与江苏浩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江苏阳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00%股权作价计100.00万元转让给江苏浩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自2015年10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