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版)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周国来、于培诺、武利民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9,213.44万元,实现营业利润6,019.33万元,利润总额6,641.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56.35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13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4,563,509.68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20,345.82元后结余48,043,163.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6,772,801.53 元,扣除已分配2015年度利润4,800,000元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015,965.39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4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6,4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450,015,965.39元全部结转下一年度。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16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1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1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58,150万元的采购材料、厂房租赁、组件销售等关联交易。
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8,000万人民币,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6.00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约4,554万元在公司既有工业厂房建筑屋顶上建设6.00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6年5月6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6-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6年4月5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13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4,563,509.68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20,345.82元后结余48,043,163.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6,772,801.53 元,扣除已分配2015年度利润4,800,000元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015,965.39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4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6,4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450,015,965.39元全部结转下一年度。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后认为: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与公司合作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