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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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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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股东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4月25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3月24日本公司与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5月5日,本公司与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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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5月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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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与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是公司为了办理信用证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而存入的保证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2015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因募集资金不足,并结合现有投资进度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暨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①公司拟缩减“年产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投资规模。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所生产产品不变,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的生产能力。②公司拟缩减“年产1万吨制动器总成支撑件项目”的投资规模,同时将该项目由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公司与厦门稳佳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烟台华兴经贸有限公司、步德威中国有限公司(丹麦)组建的合资公司山东隆基步德威制动钳有限公司来实施。该项目所产产品不变,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0万套制动钳的生产能力。2014年1月2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4 年4 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5年3月25日,上述资金归已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15 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2014 年6 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1)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B计划)2014年 第3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5年3月17日到期。公司持有至到期,获得投资收益885,164.38元。
(2)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60天”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5年5月25日到期。公司持有至到期,获得投资收益230,136.99元。
(3)公司于2015年6月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41天”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5年7月13日到期。公司持有至到期,获得投资收益75,821.92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3年发生变更,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变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5日
附件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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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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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变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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