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天山纺织 公告编号:2015-035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5日 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4日-2016年4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4日15:00至2016年4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银川路235号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宪章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313,485,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0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0,393,8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39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092,1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092,1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092,1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1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第9项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7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316%;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0%;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2343%。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7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316%;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0%;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2343%。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7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316%;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0%;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2343%。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7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316%;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0%;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2343%。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7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316%;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0%;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2343%。
6、审议通过了《201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7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316%;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0%;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2343%。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7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316%;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0%;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2343%。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7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316%;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0%;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2343%。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78,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316%;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0%;弃权1,70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2343%。
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大明 常娜娜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