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批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16-012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9号),就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批复如下:
一、 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3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事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16-01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187,488,04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6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