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900953 公司简称:凯马B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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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238,668.47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42,959,303.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方案需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载货汽车、柴油发动机、矿山机械、小型机电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进出口贸易等。公司主导产品处于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主要根据市场及用户的需求进行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并在产品销售区域内提供技术服务及售后维修服务。近年来随着国家排放标准升级政策的实施,公司主导产品所处行业处于调整发展阶段,竞争激烈。据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统计数据:2015年载货汽车产销较2014年同期分别下降8.21%和7.93%,其中重型货车产销同比分别下降39.63%、 38.36%;中型货车产销同比分别下降22.54%、26.78%;轻型货车产销同比分别下降5.71%、5.68%;微型汽车产销同比分别增长0.29%、3.4%。根据中国内燃机协会统计数据:2015年内燃机销量累计完成3488.7万台,同比2014年下降3.13%。其中:单缸机累计销售1184.12万台,同比下降11.67%;多缸机累计销售2304.58万台,同比增长1.92%。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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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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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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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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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国内宏观经济持续下行,行业产能过剩,市场低迷,竞争激烈的严峻外部环境,认真贯彻“传承创新,转型发展,打赢主导产品排放标准升级攻坚战”的年度工作主线,稳销售,调结构,抓管理,促转型,在经济整体下行的大背景下,实现了年度经营目标,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5年公司销售载货汽车52264辆,比2014年下降11.27%;销售各类内燃机378911台,比2014年下降5.01%;销售各类工程机械186台,比2014年下降36.08%。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760万元,比2014年增长2.88%;实现利润总额 5076万元,相比2014年实现扭亏为盈。
2015年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拓展市场
面对国内商用车、柴油发动机、小型农用配套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的严峻态势,公司深入研究行业政策、排放法规和市场走向,积极抢占市场,优化市场结构。全年国Ⅳ车型销量占比达到65%以上,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成为新经济增长点;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全年载货汽车实现出口收入2.0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
(二)加快产品结构调整
公司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大产品研发投入,符合排放升级标准的载货汽车、柴油发动机以及新能源产品进入市场;完成了新型换代轻卡系列产品及多品种国Ⅳ、国Ⅴ轻卡新产品的开发,国Ⅳ、国Ⅴ产品公告目录总数达到679个;成功研发纯电动物流车及多种专用车,产品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完成单缸、多缸非道路全系列国Ⅲ柴油机的开发和环保型式核准;车用国Ⅴ柴油机开发取得进展。
(三)加强管理,推进降本增效
公司强化了财务监督和运营管控,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和审计、法务等监督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两压一增”,合理控制库存和应收账款规模,增加经营性现金流;深入开展降本增效,降低成本费用,运营质量得到提升。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七家、孙公司九家。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李颜章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