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3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南城投”)通知,中南城投增持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和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6-018),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城投承诺拟在股价不高于15元/股时通过合法合规的形式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20000 万元,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转型发展前景及未来战略布局的信心,为了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中南城投开始按承诺进行增持,本次增持后,中南城投将择机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1、增持期间:2016 年2 月1 日-2016 年3 月15 日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
3、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2016年2月1日实施增持计划前,中南城投持有公司 793,370,10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7.93%。
4、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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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增持完成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中南城投持有公司股份 805,166,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4% 。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城投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1、增持人中南城投系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
2、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增持股份前增持人拥有公司权益超过50%,本次增持股份比例完成后其直接持股比例增加至68.94%,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增持股份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予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