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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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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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28-5888)或登陆公司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中规定。在确定开放申购、赎回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7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直销系统维护
暂停直销电子交易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提升交易体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进行内部系统维护,在系统维护期间,本公司将暂停受理直销电子交易。详情如下:
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将于4月8日17:00至4月10日24:00暂停服务,涉及的业务系统包括网上交易、东方基金APP、东方基金微信服务号和京东旗舰店等。
上述暂停时间结束后,本公司将恢复上述直销电子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请投资者提前做好投资及资金安排。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和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及www.df5888.com)了解或咨询详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