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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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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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5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南京隆尼向NEMAK Exterior S.L.U.借款198万美元,系用于流动资金及设备购置。
注2:2014年9月16日公司与清华大学签订了金额为1020万元的、关于某型号无人直升机飞行控制系统开发与研制项目合同,并向清华大学预付合同金额的50%(即51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隆华于2014年11月5日成立后,承接了公司在前述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鉴于珠海隆华其少数股东王浩文教授为清华大学教授、少数股东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亦为清华大学,前述项目委托研发事宜构成关联交易。2015年12月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204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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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叶县奥大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叶县龚店乡十里铺村北许南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赵建业
注册资本:壹仟陆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农用正三轮摩托车的玻璃钢配件;建材销售;货运服务;机械加工;电动车及零部件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
2、南京尼玛克铸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信诚大道108号
法定代表人: Marco Antonio Hernandez Gonzalez
注册资本:10,133.5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工业铝铸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隆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少数股东NEMAK Exterior S.L.U.(西班牙尼玛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尼玛克(重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三层4间
法定代表人:Giovanni Barbero
注册资本:3,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制造用于汽车工业的铸铝件、汽车、摩托车用精铸毛胚铝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隆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少数股东NEMAK Exterior S.L.U.(西班牙尼玛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清华大学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学校代码:10003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隆华直升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王浩文和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 NEMAK Exterior S.L.U.
注册地址:Calle Caléndula 95, Edificio M, Oficina 5, Miniparc II 28109 Alcobendas Madrid, Spain
法定代表人:Carlos Avila Garcia (Position: General Manager, Nationality: Mexican).
注册资本:19,582,083欧元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汽车气缸盖、发动机机体、底坐、变速器部件、悬挂和结构件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隆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
6、富路车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陵县经济开发区迎宾街北首路东
法定代表人: 陆付军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制造、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丽驰的少数股东
7、德州福泰摩托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湖滨路北首摩托车大市场
法定代表人:王景礼
注册资本: 叁佰壹拾伍万元整
经营范围: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批发及零售
关联关系:德州富路车业实际控制公司
8、广州金言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番禹区沙头街丽骏路28号之712号
法定代表人: 王小莉
注册资本: 壹拾贰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
9、平顶山兆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叶县昆阳镇文化路东段路南
法定代表人:曾德铭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机车配件线束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电器、建筑材料、印刷品、包装材料销售;蔬菜、食用菌及园林作物种植、水产养殖、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2015年度下属公司与叶县奥大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是采购主电缆等配件及零星加工劳务。
2、2015年度下属公司与南京尼玛克铸铝有限公司、尼玛克(重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供货合同》和《厂房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提供汽车发动机缸体加工劳务,以及收取房租和发生的水、电费用;与NEMAK Exterior S.L.U. 签订了《借款合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置设备。
3、2015年度下属公司与富路车业公司分别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及《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主要内容是富路车业接受丽驰汽车的委托,为丽驰汽车加工生产“富路”牌低速电动车产品。
《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是丽驰汽车购买富路车业各种车型的各种冲压件;以及丽驰汽车销售富路车业车棚及左右侧片等。
4、2015年度下属公司与福泰摩托分别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具体为:
《销售合同》主要内容是福泰摩托作为丽驰汽车在德州的总代理,丽驰汽车销售各型电动汽车给福泰摩托。
《采购合同》主要内容是丽驰汽车从福泰摩托购买各型电动汽车的各种随车工具。
5、2015年度下属控股公司与广州金言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租赁生产、办公用场地。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前述关联方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对关联交易定价都给予了明确,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的,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上述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风险。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上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6-01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有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这一国际通行的计量方法,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会计政策变更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持有期间将不再计提折旧,报告期末需确定公允价值,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议情况请见2016年4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自 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涉及的范围:
公司将位于重庆经开区建筑面积12,17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8,6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停止自用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建筑物账面原值1.99亿元,净值1.04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位于河南平顶山叶县迎宾大道北段建筑面积为7,80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1,5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拟对外出租。截止 2015 年12月31日,该部分建筑物账面原值0.98亿元,净值0.81亿元。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为 20-40 年、预计净残值率为 5%,年折旧率为 2.38%-4.75%。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为其决策提供更有用的信息。因此,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这一国际通行的计量方法。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地处重庆南岸区和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城市区域中心地段,交通便利,用途广泛,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和租赁活跃,如同区域重庆四公里回龙湾、七季城等和河南叶县文化路、许南路等有大量的仓储用房交易和租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和《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的相关规定,市场交易价格能够持续取得或参照,较易评估房地产公允价值,具有可操作性。
(六)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因此,根据现有资料,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2016年初所有者权益约0.10亿元、增加2016年度所有者权益约1.59亿元(需经具有专业资质评估机构评选评估确认)。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每个会计年度末均须通过评估报告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估价,若建筑物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变动会导致公允价值的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6-018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已于2015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本次行权635,090份,对应增加注册资本635,090元;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二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已于2016年1月4日办理完毕,本次行权454,800份,对应增加注册资本454,800元。故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增加1,089,890元,注册资本由836,678,356元变更为837,768,24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现针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数量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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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文上网。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6-019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威能
机电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向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能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能机电”)75%股权事宜,于2015年9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超能投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7号);2015年9月24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核准,公司持有威能机电75%股权;2015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公告》;2015年10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向超能投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33,095,671股的登记手续,同年10月22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暨股本变动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3日、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威能机电自2015年四季度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二、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和超能投资于2015年6月17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超能投资承诺:威能机电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6,600万元、7,900万元、9,500万元和11,500万元。
三、业绩补偿
如果实现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超能投资将按照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关于“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主要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6日出具了《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根据《鉴证报告》,威能机电2015年度业绩承诺数为6,600万元,业绩实现数为6,744.86万元。
五、结论
1、广州威能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744.86万元,达到2015年度承诺值。
2、超能投资所持有的33,095,671股隆鑫通用股票中的13,610,774股可于2016年10月21日起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鉴证报告》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6-020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公司出资17,650万元人民币购买山东丽驰原有股东股份,并对山东丽驰增资1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山东丽驰已于2015年8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二、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陆付军、陆云然、德州聚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德州富路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路车业”)、山东丽驰签订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付陆军等关于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富路车业承诺:山东丽驰在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6,000万元和7,200万元。
三、业绩补偿
如果实现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富路车业将按照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关于“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主要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6日出具了《现金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山东丽驰2015年度业绩承诺数为5,000万元,业绩实现数为5,256.92万元。
五、结论
山东丽驰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5,256.92万元,达到2015年度承诺值。
六、备查文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现金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6-02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通用”或“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4月5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241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17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投票表决,会议就《隆鑫通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共同成长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形成如下决议: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达成。
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草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766 证券简称:隆鑫通用 公告编号:2016-022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8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
至201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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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其中,《关于公司201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议案》已获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0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01中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中高勇先生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请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6年4月27日17: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下转6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