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82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6—033号
债券代码:122067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上午10:30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退出ACE投资基金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凯节能环保于2015年5月收购了FID II(HK) Limited(以下简称“FID II(HK)”)100%股权,FID II(HK)持有ACE Investment Fund LP(以下简称“ACE投资基金”)50%财产份额及ACE GP、ACE ManCo 50%股权(以下简称“ACE投资基金相关权益”)(详见2015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凯节能环保收购FID II (HK)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ACE投资基金投资及融资进度,在不超过1.35亿美元的额度内,决定FID II(HK)对ACE投资基金的出资事项;在不超过3.5亿美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为ACE投资基金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2015年8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ACE投资基金出资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FID II(HK)共向ACE投资基金出资16,745,535.15欧元,同时公司为ACE投资基金提供了3,390万欧元的融资担保。
为推进公司环保业务发展,集中资金对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废处理(特别是危险废弃物)三个细分领域的重点项目投资,公司决定退出ACE投资基金,将FID II(HK)所持有的ACE投资基金相关权益转让给E Fun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和Real Brave Limited。
经与受让方协商,双方同意以2016年3月10日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日,以FID II(HK)对ACE投资基金的出资并计算收益作为本次交易的价格。其中,收益按ACE投资基金实际收到FID II(HK)每笔出资款的支付日至定价日之日历数按年化8%收益逐笔计算,交易价格确定为18,224,336.98欧元。公司将收回投资本金16,745,535.15欧元,实现投资收益1,478,801.83欧元,投资收益率8.83%。
本次交易完成后,FID II(HK)将退出ACE投资基金,且在签署《MASTER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解除公司为ACE投资基金所提供的融资担保,后续也不再为ACE投资基金承担融资担保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6—03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6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6—034号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增加仓储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危险化学品: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类第1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品业务。”
现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危险化学品: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类第1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品业务;仓储服务。”
除上述条款,《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6—035号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亿元左右。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4.30亿元左右。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92.72万元。
(二)每股收益:0.0753元/股。
三、业绩预告修正的主要原因
2015年,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钢铁下游行业需求减弱;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局面未有改观;供需失衡的矛盾加大,导致钢铁行业亏损严重。虽然2016年以来行业出现回暖迹象,但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核销了未弥补亏损形成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了所得税费用,导致2015年度净利润亏损额比业绩预告加大。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修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致歉说明
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经理层及财务部门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提高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