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6-00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6 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卢伟先生召集。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部分内容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秉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不再推荐刘秉镰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公司将尽快提出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取消部分议案内容后,张萱、郭耀黎作为独董候选人)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除了上述取消部分议案内容外,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16-00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
取消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
议案部分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6年4月28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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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取消部分议案内容的情况说明
1、 取消部分议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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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取消部分议案内容的原因
2016 年 3 月16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张萱女士、郭耀黎先生、刘秉镰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近日,独立董事刘秉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不再推荐刘秉镰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公司将尽快提出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取消部分议案内容后,张萱、郭耀黎作为独董候选人)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三、 除了上述取消部分议案内容外,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部分议案内容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4月28日 14点
召开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
至201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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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议案,已于2016年3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