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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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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拜克01”公司债券回售的更正公告

2016-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046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拜克01”公司债券回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12拜克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现对该公告更正如下:

原公告“八、回售实施时间安排”内容为:

现更正为: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047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拜克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31

●回售简称:拜克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5月23日

特别提示:

根据《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12拜克01”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2016年5月23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回售申报期内(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拜克01”进行回售申报登记。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公司关于维持“12拜克01”票面利率的决定。

“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本次回售等同于“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6年5月23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2拜克01”,请“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本公告仅对“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回售资金发放日指本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6年5月23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2拜克01。

3、债券代码:122254。

4、发行主体: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3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31,回售简称:拜克回售。

2、本次回售申报期: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 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4、回售申报办法: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申报,逾期未办理回售申报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6年5月23日。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2拜克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5月23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当期2015年5月22日至2016年5月21日期间利息,利率为5.30%。每手(面值1,000元)“12拜克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3.00元(含税)。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申报登记结果对“12拜克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次回售申报期的交易

“12拜克01”在回售申报期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截止日收市后被冻结。

五、回售的价格

根据《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六、本次回售的申报期

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

七、回售申报程序

1、申报回售的“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应在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代码为100931,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售的债券申报回售。“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回售选择权的无条件放弃。

3、对“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报,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016年5月23日)委托登记机构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八、回售实施时间安排

九、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1、本次回售等同于“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6年5月23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净价)卖出“12拜克01”债券。请“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对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作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2、上交所对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即“12拜克01”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十、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 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人,然后由债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3、其他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本期债券其他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十一、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舜晓、景霞

联系方式:0572-8402738

2、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亮、刘蓉蓉

联系方式:0571-87903132

3、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联系人:王建才

联系方式:0572-8062453

4、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方式:021-68870114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升华拜克 公告编号:2016-048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 拜克 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培今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李根美女士、冯加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沈德堂、陈为群现任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钱海平现任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同时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50%的股权,关联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91,800,000股;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54,810,000股;沈德堂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878,669股;陈为群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131,625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阮曼曼、黄忠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049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根美女士、冯加庆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沈培今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翁天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翁天雄先生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要求,翁天雄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翁天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三、关于实施热电节能技改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实施热电节能技改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附件:简历

翁天雄,男,1981年出生,本科。历任SMG新娱乐、东方卫视中心资深制作人、东方卫视研发中心高级经理,蓝骑鲸动漫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050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上海巿

4、经营范围: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5、分支机构负责人:陶舜晓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便于公司引进高端人才,更好的发展业务、开拓市场。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授权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其它有关法律手续等。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051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热电节能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热电节能技改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24,124.18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实施可能面临未来行业技术进步、燃煤火电上网电价下调、煤炭价格上涨导致成本上升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热电分厂主要负责热电的生产和供热半径范围内工业企业(钟管工业区含公司本部)的热电供应,拥有2×20t/h中温中压链条锅炉(停用)+2×35t/h中温中压链条锅炉+B3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7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C12抽凝式汽轮机组和1×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CB9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等6炉3机,机组总容量24MW。

根据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和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5〕371号)及相关要求,公司本部所在工业园区应逐步淘汰10t/h以下的燃煤锅炉,实现集中供热。公司热电分厂供热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已基本拆除自建小锅炉,改为由公司热电分厂集中供热,公司热电分厂预计新增供热70.6t/h热负荷。同时,结合公司节能减排需要,公司拟在热电分厂实施热电节能技改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为24,124.18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公司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热电节能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4124.18万元投资实施电节能技改项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够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热电节能技改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24,124.1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718.9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5.21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钟管工业区

项目建设期:2年

项目建设规模:新增B15-9.5/0.98和B12-9.5/0.98背压式热电机组各1台(其中B12为公用热电机组)配置9.8兆帕/540oC、130吨/时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将原有的1台中温中压75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改造为高温高压蒸汽参数;将原有的CB9抽背机组提高进汽参数至9.5兆帕抽背供热机组;以及附属系统和厂外热力网。

项目建成后拆除现有2台20吨/时链条锅炉、2台35吨/时中温中压锅炉和1台C12、1台B3发电机组。全厂热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6MW,其中自备热电机组为24MW(B15+CB9),公用热电机组为12MW(B12)。

预计经济效益:在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公司每年可增加电、蒸汽销售收入7,570.31万元,利润总额3,455.37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约为9.78年。

上述数据系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进行假设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形势变化、项目投产符合预期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履行的审批手续:本项目已取得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文件。

三、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热电分厂预计年增加供热量为905,968GJ,新增供电3,654.63万kWh,本项目实施后预计每年节约社会标煤约32,080吨,有利于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同时满足供热半径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用热需求。在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本项目达产后可能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实施可能面临未来行业技术进步、燃煤火电上网电价下调、煤炭价格上涨导致成本上升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另外,在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预期收益可能会受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或需求下降而受到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提升技术水平等措施推进技改项目实施,紧密跟踪市场需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制定相应对策,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