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4月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经济开发区安居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经济开发区安居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设计规模4万吨/日,一期规模2万吨/日,本次投资为项目一期,预估总投资为5,700万元;
2、同意公司与济宁任兴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济宁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济宁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8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166万元,持有其95%股权;济宁任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14万元,持有其5%股权;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包括青龙河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3万吨/日、陷泥河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4万吨/日,预估总投资为47,373.20万元;
2、同意公司与临沂市农林水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212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9,948.40万元,持有其70%股权;临沂市农林水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263.60万元,持有其30%股权;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6-04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经济开发区安居污水处理厂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一期预估总投资为5,700万元。
●预计投资收益率: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为7.58%。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处理水量不足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经济开发区安居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投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经济开发区安居污水处理厂项目,具体以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实施,项目设计规模4万吨/日,一期规模2万吨/日,本次投资为项目一期,预估总投资为5,700万元。
公司拟与济宁任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兴集团”)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济宁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首创”,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济宁首创注册资本为2,28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166万元,持有其95%股权;任兴集团出资114万元,持有其5%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岳根才;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路。
(二)任兴集团:为济宁市任城区政府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艳涛;注册地址:济宁市光河路105号;经营范围:主要开展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物业服务;工程技术研发;苗木种植;农业开发与技术服务;建材销售等。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为山东省济宁市任城经济开发区安居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规模4万吨/日,一期规模2万吨/日,本次投资为项目一期;项目预估总投资为5,700万元;出水水质标准为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特许经营期为30年(自《济宁市任城经济开发区安居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甲方)和济宁首创(乙方)签署《济宁市任城经济开发区安居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项目规模:设计规模4万吨/日,一期规模2万吨/日;
建设范围:新建安居污水厂,包括厂区规划红线内所有相关设施设备;
特许经营期:30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标准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初始污水处理单价:初始基本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35元/吨,每三年调整一次,由任城区财政局审核,任城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保底水量:本项目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第一、二、三、四个运营年的基本水量分别为:1.2万吨/日、1.2万吨/日、1.6万吨/日、1.6万吨/日,第五个运营年至特许经营期满的基本水量为2万吨/日;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方及乙方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生效。
(二)由公司(甲方)和任兴集团(乙方)签署《济宁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协议》
注册资本:2,28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166万元,持有其95%股权;任兴集团以现金出资114万元,持有其5%股权;
利润分配:双方按照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
营业范围: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引水,农田灌溉,供水设备销售、安装、维修;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监测;供排水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城市污水处理及最终排放;农村污水处理;再生水处理及利用;市政污水污泥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的咨询、科研、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大气治理;固废处理;水环境治理;环保设备研发和环境综合治理咨询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的投资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济宁市以及山东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与区域内项目的协同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已与任城区政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的拓展有助于双方今后在水环境治理、农村污水处理连片整治等领域的合作拓展。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处理水量不足的风险:本项目服务区域内的配套管网尚不够完善,存在一定处理水量不足的风险。
解决方案:项目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的沟通,通过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合作,促使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该项目的配套污水管网。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预估总投资为47,373.20万元。
●预计投资收益率: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为7.03%。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工程建设及运营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投资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本项目包括青龙河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3万吨/日、陷泥河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4万吨/日,预估总投资为47,373.20万元。
公司拟与临沂市农林水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林水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环保”,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临沂环保注册资本为14,212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9,948.40万元,持有其70%股权;农林水公司出资4,263.60万元,持有其3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赵立新;地址:临沂市北京路23号。
(二)农林水公司:为山东省临沂市政府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佳昕;注册地址:临沂市沂州路201号;经营范围:主要开展柳青河两岸及沂河西岸河道综合治理与开发建设;经政府授权开展土地以及开发利用;授权承担全市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及城市公共资源等国有资产(资源)的开发、运营及管理;负责政府授权、委托、交办的管理事务及其它职能。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为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主体包括青龙河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3万吨/日、陷泥河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4万吨/日,两项目主体都为完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项目预估总投资为47,373.20万元;出水水质标准为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鉴于两个净水厂采取完全地埋式,投资额大、回收期长,因此根据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下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6月1日)的规定,特许经营期约定为41年(自《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甲方)和临沂环保(乙方)签署《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项目规模:两个厂共7万吨/日,其中青龙河净水厂3万吨/日,陷泥河净水厂4万吨/日;
建设范围:包括厂区红线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污水处理主体建筑物布置于地下;
特许经营期:41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标准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初始污水处理单价:初始基本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73元/吨,每两年按照调价公式进行一次核算调整;
保底水量:6万吨/日;因施工进度原因,青龙河净水厂先行前期运行时,甲方提供的污水进水量低于或等于3万吨/日时,污水处理费按3万吨/日计算;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公司(甲方)和农林水公司(乙方)签署《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协议》
注册资本:14,212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9,948.40万元,持有其70%股权;农林水公司以现金出资4,263.60万元,持有其30%股权;
利润分配:双方按照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
营业范围: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污泥利用处理,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施维护,环保项目建设;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的投资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临沂市以及山东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与区域内项目的协同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管理成本。本项目为完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是公司以及临沂市第一个该类项目,对于公司和临沂市均具有里程碑式的示范效应。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工程建设及运营的风险:本项目为公司第一个完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项目,相关建设及运营经验不够充足,存在一定工程建设及运营的风险。
解决方案:在建设阶段加强与已经建成的同类项目的学习和交流,在施工过程中密切联系设计院,必要时对专业施工环节进行专家评审后再施工,项目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并持续学习同类项目先进的运营管理经验,以保证项目的良好运营。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