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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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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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15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0元(含税)。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电被广泛运用在动力、照明、冶金、化学、纺织、通信、广播等各个领域,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向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销售电力,接受浙江省电网统一调度。目前,中国发电企业所发电量基本通过电网公司实现销售、到达终端用户。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是浙江省电网的唯一运营商,目前公司运营中的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均在浙江省内,所发电量全部销售给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在现行体制下,公司每年发电量的多少依照下列程序决定:浙江省经信委年初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经济增长情况、电力需求情况以及新机组投运情况,对当年电网电力需求进行预测及分析,考虑浙江省外电力供给情况,结合电网运行特点、电力资源状况及各发电企业年度检修计划,编制并下达年度发电量计划,由电网调度中心对各发电企业实行公开调度。各发电企业与浙江省电力公司依据国家发改委和浙江省物价局制定的上网电价,定期进行电费结算。
根据浙江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4]45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5]480号),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试点。直接交易电量纳入全省年度电力电力生产平衡,参与试点发电企业的直接交易发电量原则上从该企业年度计划发电量中扣除。直接交易试点组织方式原则上采取交易平台竞价模式进行,交易价格按边际出清价格统一确定。实施直接交易试点时,电网调度对试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有关电力设备的调度方式不变,交易方式原则上由电网企业分别与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进行结算。
公司主要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为燃煤和天然气。燃煤主要由浙能富兴和浙能香港通过集约化、市场化方式分别向全国主要煤炭生产企业以及海外供应商采购。在此基础上,由浙能富兴和浙能香港分别向公司下属各发电企业进行电煤销售。天然气由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供应。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是浙江省政府授权特许从事浙江省天然气建设和经营的企业,负责采购天然气资源,并向浙江省城市用户、电厂用户和工业用户统一供应天然气,供应价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制定的天然气价格执行。
电力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能源产业,其发展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紧密相关,具有较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变动趋势与宏观经济变动趋势基本相同。一方面,宏观经济的发展要依赖电力行业提供可靠的能源支持;另一方面,国民经济增长对电力行业发展具有驱动作用,当国民经济处于稳定发展期时,发电量随电力需求量的增加而上升,并促使电力行业快速发展;当国民经济增长放缓或处于低谷时,发电量随电力需求量的减少而下降,电力行业发展也将随之放缓。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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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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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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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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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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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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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公司坚决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顶住了能源需求下降、价格下调的巨大压力,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经济效益再创新高。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2.7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7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24%和16.97%,创历史新高。受经济持续低迷、外购电大幅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统调燃煤机组利用小时数仅有4346小时,同比下降725小时。在减利因素较多的严峻形势下,公司积极争取计划电量,优化替发方案,提高发电计划完成率。经过公司上下共同努力,公司管理的省内煤机年度发电计划完成率高于全省常规统调煤机平均水平。积极开展煤炭综合采购成本对标,内贸煤采购价格较秦皇岛挂牌价下限指数低11.3元/吨,并通过合理采购进口煤、加大物流成本控制等措施,节约发电成本约5.5亿元。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顺利完成100亿元可转债转股,较好节约了公司的财务费用。
(二)安全生产平稳可控。紧抓依法治安主线,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全年完成发电量915.13亿千瓦时、上网电量864.21亿千瓦时,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年平均非计划停运次数0.28次/台,同比减少0.11次/台。继续引领国内超低排放,全年开工21台机组,建设和改造1076万千瓦。至2015年底,公司已实现超低排放煤电机组共24台、总容量1608万千瓦,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63%。主要经济能耗指标继续在国内保持先进水平,完成11台机组节能增容改造,节约标煤15.5万吨,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为299.34克/千瓦时,同比下降3.29克/千瓦时。大力推进废水整治,全年新增废水处理能力1900万吨/年、废水回收利用1500万吨/年。
(三)转型升级强度不减。坚持抓项目促发展,全年公司控股项目完成投资56.51亿元。台二电厂两台百万千瓦机组和温州电厂扩建两台66万千瓦机组实现年内双投目标,新投产燃煤装机332万千瓦,关停萧山电厂2台13万千瓦机组落后产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获国家优质金奖,凤台二期扩建工程获鲁班奖。新疆阿克苏热电厂项目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工程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镇海电厂迁建项目厂址论证等前期工作有序开展。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国核浙能核能有限公司,推动台州雀儿岙等浙江海岛核电前期工作。
(四)运营管理持续提升。积极应对电力市场改革,研究电改相关政策,按照“保证份额、稳住价格”的目标有效地开展大用户直供电交易。深化经营机制考核,制定工资总额预留再分配考核办法,重点加强对所属营运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的考核,强化经营目标的执行落实。深入分析公司成本现状,制定成本领先行动方案,为后续全面推开奠定基础。继续开展指标对标体系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ERP系统。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全年梳理制度171项,其中新建、修订138项。推进营运企业组织机构岗位标准化建设,积极筹建电力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于2012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核能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11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增资方式引进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浙能核能发展有限公司的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由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增资完成后浙江浙能核能发展有限公司变名为国核浙能核能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和公司分别持有国核浙能核能有限公司50%的股权。鉴于公司不对国核浙能核能有限公司具有控制权,故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