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95 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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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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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派送现金红利,派发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以2015年底总股本19,650,397,845股为基数计算,应分红金额共计2,161,543,762.95元。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本公司是控股股东中国国电旗下的全国性上市发电公司,是中国国电在A股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窗口和实施整体改制的平台。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直属及控股企业63 家,参股企业21家,筹建处6家。公司资产结构优良,所属企业分布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等25个省、市、自治区。近年来,公司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突出质量效益,做强做优主业,推动转型升级,公司电源结构和布局得到持续优化。
(二)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2015年,受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生产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以及气温等因素影响,全国电力消费增速明显放缓,全社会用电量55,5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比上年回落3.6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0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第二产业40,04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第三产业7,1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城乡居民生活7,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2015年全口径发电量56,04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0.6%,其中水电增长5.1%、火电下降2.3%、核电增长27.2%、并网风电增长15.8%、并网太阳能增长64.4%。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969小时,同比降低349小时。全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年底发电装机达到15.1亿千瓦、供应能力充足,非化石能源发展迅速、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到35%;火电发电量连续两年负增长,利用小时降至4,329小时创新低。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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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2015年1月公司取得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以前年度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发行第一期10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于 2014 年 11 月14 日发行第二期17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在本报告中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项下。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考虑了中期票据的影响。
3.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0.02%,主要原因为: 1)公司参股单位亏损,本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92.73%;2)本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33.50%。
4.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8.22%,主要是由于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可转债完成转股,公司股本增加。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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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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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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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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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装机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公司控股装机规模达到4,630.35万千瓦,占全国装机总量的3.07%。其中,火电机组3,120.75万千瓦,占总装机的67.40%,水电机组1,080.03万千瓦,占总装机的23.32%;风电机组408.37万千瓦,占总装机的8.82 %;太阳能机组21.2万千瓦,占总装机0.46%。
2015年,公司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46.75万千瓦。其中,火电新投机组201万千瓦,分别是江苏泰州二期3号机组100万千瓦、新疆哈密大南湖1号机组66万千瓦、新疆克拉玛依热电2号机组35万千瓦;水电新投机组277.5万千瓦,分别是新疆萨里克特水电站8万千瓦、大渡河龚嘴水利发电总厂铜街子水电站14号机技改增容2.5万千瓦、大渡河枕头坝一级72万千瓦、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195万千瓦;风电新投机组68.15万千瓦;太阳能新投机组0.1万千瓦。
(二)发电量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公司全资及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1,686.57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649.56 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5.76%和2.93%。完成利用小时4,077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8小时,其中:火电完成4,499小时,水电完成3,678小时,风电完成1,923小时,光伏完成1,420小时。供热量完成5,353.37万吉焦,同比增长9.92%。
(三)发展情况
2015年,公司坚持质量效益优先,着力做强做优主业,全年核准电源项目1,000.39万千瓦,其中火电674万千瓦、水电200万千瓦、风电126.39万千瓦。
(1)重点火电项目取得进展。以外送电项目为龙头,公司大力开发高参数、超低排放的大型火电和煤电一体化项目,宁夏方家庄2×100万千瓦、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2×66万千瓦、安徽蚌埠二期2×66万千瓦、宁夏大武口热电2×35万千瓦、辽宁普兰店热电2×35万千瓦、河北遵化热电2×35万千瓦取得核准,内蒙上海庙2×100万千瓦、内蒙长滩2×66万千瓦和山西湖东2×100万千瓦三个外送电项目稳步推进。
(2)清洁能源发展势头良好。积极推进大中型水电资源开发,优化“两区域一流域”开发格局,双江口水电站200万千瓦取得核准。加快推进优质风电项目开发,新疆景峡风电等一批优质风电项目实现核准。
(四)经营管理
2015年,公司深入开展对标管理工作,加强电力市场研究,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大力实施低成本战略,对标指标逐级持续优化,积极开展与行业内先进企业动态对标,狠抓关键要素,细化落实对标方案,全面提升经济运行水平。通过加强利用小时“四维”对标,深化“争电量”竞赛活动,激发全员争发电量积极性,公司全年完成发电利用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仑公司、大开厂等企业区域对标排名第一。深化成本费用对标,逐级落实管控责任,推进成本费用的源头化管理和过程控制,在发电利用小时大幅下行的情况下,公司度电可控固定成本同比基本持平。严控管理费用支出,公司系统八项费用同比降低16.87%。
(五)燃料管理情况
公司持续优化来煤结构,科学购煤、储煤、配煤掺烧,千方百计降低公司煤炭采购价格。报告期内,公司标煤单价完成399.77元/吨,同比降低89.21元/吨;全年累计掺烧经济煤种2954.1万吨,节约成本6.0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系统推行大同“精细化配煤掺烧”的成功经验,首批4家推广单位已全部上线运行。燃料智能化建设取得新突破,12家企业15套智能化建设项目按计划如期建成,计划建成投运率达到100%。
(六)节能环保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节能低碳工作,推动科学转型、科技创新。2015年度我国首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泰州#3机组投产,该项目设计发电煤耗256.2克∕千瓦时,比当今世界最好水平低6克/千瓦时,比常规百万机组降低发电煤耗约14克/千瓦时,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量减少5%以上,优于燃气机组排放水平,代表了世界领先发电技术。
基础管理方面,公司以能效对标为主线,以热力试验为导引,通过深化设备提效、强化燃料管理、细化运行管理等方式,不断提升机组能效指标。采用能量利用平衡分析,优化水电库区调度,提高水能利用效率。专题分析与总体管控相结合,搭建设备、机组、公司三层指标管控体系,以点到面全覆盖提升机组经济运行水平,泰州公司、大同公司、布连公司供电煤耗及泰州公司、布连公司发电厂用电率继续保持全国最优水平。大同#10机等十四台机组在全国大机组能效对标竞赛中获奖。国电北仑公司#6、7机组、泰州公司#1、2机组、国电新疆红雁池#1、2机组等共计16台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已投入运行,大同公司#9、#10机组、东胜#1机组、大武口#2机组等12台机组部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他各火电厂技改工作全面铺开,力争2018年、确保2019年所有火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1)本年度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新增子公司7家:国电电力哈密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瓜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云南禄劝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湖南崀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宁夏中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本年度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1家。2015年1月公司收购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原股东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的49%股权、国电燃料有限公司持有的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的持股情况由间接持有其49%的股权变更为直接持有其50%的股权。依据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拥有对其的控制权,会计核算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报告期内合并其财务报表并对可比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本年度公司转让国电浙江青田水利枢纽有限公司100%股权。
(2)本年度公司转让国电电力吴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年初持有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78%股权,本年度根据《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其他股东增资稀释后,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22.97%,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不再对其进行合并报表。
(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将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权转让全部程序完成,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不再对其进行合并报表。
3.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下表决权比例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本公司持有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持有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持有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5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4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但公司能够控制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政策,因此公司对上述单位具有实质控制。
(2)本公司间接持有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40%的股权,但公司与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因此对该公司具有实质控制。
4.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上表决权比例的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本公司2013年新收购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国电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00年3月19日根据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安徽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招待所资产 5,462,626.33 元与国电力源发电有限公司等四家股东应分该公司1999年的股利进行等额置换,其中:国电力源发电有限公司4,042,343.48元,占74%。四家股东均未办理安徽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招待所产权登记证,安徽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招待所也未组建项目公司,国电力源发电有限公司对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未纳入合并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