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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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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1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上午9:3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15)。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1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上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虞刚、欧智、马勇等3名监事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15)。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