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00 公司简称:中化国际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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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中化国际(母公司报表)共实现的净利润494,398,186.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887,951,182.20元,减去2015年度分配的股利270,791,647.23元,再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9,439,818.62元后,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2,117,902.54元。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即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2,083,012,6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1.1元(含税),总计分配利润金额229,131,393.81元,占可供分配利润的21.57%,剩余未分配利润832,986,508.73元结转下年度。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在精细化工、天然橡胶等领域从事实业投资、物流、贸易分销等国际化经营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随着中化国际持续战略转型,公司已逐步形成了精细化工产业和橡胶产业两大主业,并在两大主业领域初步实现产业链一体化运营。精细化工产业覆盖农化业务、化工中间体及新材料业务,橡胶产业涵盖天然橡胶业务和橡胶化学品业务,再加上化工物流产业,形成了从研发、生产到营销和物流服务的全产业链覆盖,产业基础雄厚,细分市场达到全球领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行业市场情况如下:
精细化工产业:精细化工产品价格受油价影响低位震荡,主要中间体产品供需失衡,竞争激烈,环保行业十三五规划给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农化业务主要产品草甘膦处于调整期,原药价格低位运行,麦草畏在需求与产能均出现快速增长。
橡胶产业:天然橡胶生产规模不减少,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供需失衡依旧存在,天然橡胶价格跌破7年新低;橡胶化学品中橡胶助剂价格今年持续走低。
化工物流产业:受限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跌,全球化工行业增长减速,化学品船运、集装罐竞争不断加剧。
分销与贸易行业:中国基础化工行业受原油震荡,股灾和经济减速潮的影响,结构性矛盾,产能过剩态势更加严峻。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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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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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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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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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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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全球经济增长分化加剧,美国一枝独秀,其他经济体表现不一,中国经济在投资下滑、内部需求无法得到有效释放的情况下,增速放缓。
公司面对极其严峻的外部环境,落实“抓经营、强协同,脚踏实地;重整合、突主业,志存高远”的经营方针,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上升,完成公司当期利润预算。
精细化工产业中农化业务国内深耕渠道,市场份额实现突破,海外市场落实多项举措,利润同比大幅提升。化工中间体及新材料业务深入分析市场变化,针对竞争对手采取灵活市场策略,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新增麦草畏产能,中间体技术升级成功降本。
橡胶产业中橡塑助剂业务聚焦核心客户,国际五大客户销量提升,国内主动优化客户结构,盈利率提高。天然橡胶业务大力推动国际十大认证,核心客户销量稳中有升,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积极利用期货工具对冲风险,有效抵御了市场风险。
化工物流产业中船务业务搭建船务新加坡区域中心,布局全球营销网络,有效提升毛利水平。集装罐业务优化资源管理和区域跟踪,积极开发非危品和铁路罐业务,应对天津港爆炸带来的不利影响,业绩全面超预算并实现历史最优。
分销与贸易业务通过集中资源努力发展核心商品,收缩风险业务规模等稳健经营手段,贡献稳定利润。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化作物保护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以1,540.34万元收购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化农化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8.09万元收购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化农化巴西公司20%股权(中化农化巴西其余80%股权为中化农化香港所持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化农化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中化农化巴西公司100%股权;持有中化农化阿根廷公司100%股权。
(2) 2015年12月30日,公司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受托管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0.06%的股权,在受托管期限内,除协议的限制条件外,行使中化集团对应托管股权所附带的除收益、处分权利以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并履行中化集团对应托管股权所对应的股东义务。此外,中化集团与金茂化医于2014年1月22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中化集团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持有扬农集团股东会合计81.119%表决权,从而实现了对扬农集团的控制。自2014年2月1日起,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实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故纳入本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3) 公司所属苏州中化国际聚氨酯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关闭。故自2015年12月18日起,公司不再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 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与扬州华龙化工制剂厂签署了联营关系解除协议,自该日起,公司不再将扬州华龙化工制剂厂纳入合并范围。
(5) 公司2015年设立了Sea Icon Shipping Co., Ltd、SC Brilliant Shipping Co., Ltd、Sciesen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上海中化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中化闻创贸易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