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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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期末的投资进度为102.19%,系超募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均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配套募集资金截止报告日投资进度为100.02%,系2014年度利息收入54,848.99 元,2015年一季度利息收入6,502.22元,合计61,351.21元,全部用于项目投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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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29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滨河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中科金财”)编制了《关于天津滨河创新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保证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简介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刘开同、董书倩、刘运龙和天津滨河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天津滨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创新”)100%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21,120,422股股份和31,920万元现金收购其持有的滨河创新100%的股权;向杨承宏、赫喆、谢晓梅、周惠明、张伟和吴红心(以下统称“配套融资方”)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733,568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6,600万元,并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滨河创新100%股权,各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方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审批情况
2014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2014年8月4日,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并与配套募集资金方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201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4年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签发了《关于核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开同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18号),核准了本次交易方案。
(三)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了注册号为120104000070358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滨河创新100%股权变更登记至中科金财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2014年12月5日,公司本次重组发行的32,853,990股份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确认书》,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58,489,551股。
2014年12月1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32,853,990股份挂牌上市。
二、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2014年8月4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如标的资产交割日为2014年,则滨河创新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100万元、7,250万元和8,6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述利润补偿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如滨河创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向公司进行补偿。
(二)滨河创新201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2015年度,滨河创新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7,279.1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9.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7,269.22万元,业绩实现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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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
2015年度滨河创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69.22万元,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时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30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
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45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3,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3,733,517.24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2年2月2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03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其中超募资金为164,455,917.24元,募投项目资金为169,277,600.00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基础组件支撑平台V2.0”、“影像集中作业平台V2.0”、“IT服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四个项目。
经公司2012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票据自助受理系统项目的议案》,公司将4,082.99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用于“票据自助受理系统”项目。
经公司2013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3年9月27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资金3,043.66万元(未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实施“智能银行渠道整合平台V1.0”项目。
经公司2014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4年4月18日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基础组件支撑平台V2.0”、“影像集中作业平台V2.0”、“IT服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四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四个结项项目截止2014年2月28日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4,338,735.90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对募投项目结项及用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一)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2月29日,本次拟结项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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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结项的原因
1. 智能银行渠道整合平台V1.0项目
公司在实施“智能银行渠道整合平台V1.0项目”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投资预算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并力求节约,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设备及研发环境。目前公司已完成“智能银行渠道整合平台V1.0项目”的开发工作,并于2015年10月10日成功取得了软件著作权证书。该项目累计投入25,981,657.53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85.36%。
2. 票据自助受理系统项目
公司在实施“票据自助受理系统项目”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投资预算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票据自助受理系统项目”的研发工作,于2015年5月27日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该项目累计投入35,210,236.58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86.24%。
基于上述情况,经过对市场环境的充分估计和审慎研究,公司认为,上述两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现预定建设目标,并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有效控制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结项后,上述两个项目不再投入募集资金。
(三)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2016年2月29日,公司拟结项两个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1,191,894.11元,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2,069,381.46元,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计划投入金额的85.86%。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2月29日后的尚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待银行结算后将此部分利息款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新产品研发、市场推广等经营性支出,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 承诺事项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利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两个募投项目结项,是在对经济环境、市场需求以及投入产出比等方面深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经审慎研究决定的。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结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两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两个募投项目“智能银行渠道整合平台V1.0项目”、“票据自助受理系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及时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内容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中科金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中科金财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
2、中科金财作出说明及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利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中科金财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且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遵循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综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金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3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5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6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16年5月4日下午15:00—5月5日下午15:00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8日。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九)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审议2015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审议2016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9.关于审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津贴的议案;
11.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长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12. 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5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5月4日 16:00 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登记时间:
2015年5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5、登记地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岩 李燕
联系电话:010-62309608
传 真:010-62309595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191
(二)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7
2、投票简称:金财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金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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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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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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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32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4月18日(周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朱烨东先生、独立董事宁家骏先生、保荐代表人黄新炎先生、财务总监赵学荣女士和董事会秘书贺岩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