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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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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42 公司简称:一汽富维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独立董事赵树宽先生和刘金全先生因事未出席董事会,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孙立荣女士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

1.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211,52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每10股送5股(含税),应分配红利211,523,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汽车内饰、汽车外饰、车身电子、车轮四大核心产品为主业,产品主要供应一汽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是主机厂核心供应商。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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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86,362.16万元,同比下降12.51%%,实现利润总额48,403.38万元,同比下降23.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08.02万元,同比下降23.10%。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5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五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7.4.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所述,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并且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重大,我们无法就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关联交易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进行调整。

7.4.2保留意见

我们认为,除“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7.4.3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在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必须的、是无法避免和解决的,若停止关联交易,由于公司主营业务90%以上来自关联交易,公司停止关联交易,将导致公司无法生产经营,给公司和全体股东带来巨额损失,严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员工无法上班,也会增加许多社会不稳因素;公司与客户的供货合同将无法执行,面临巨额罚款,也会给公司造成无法预计的损失。因此,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公司在一面持续经营,一面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先后又召开了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但都未获通过。董事会将继续加强与股东沟通的基础上,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

7.4.4监事会说明

同意董事会的分析,董事会要继续加强与股东沟通,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