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0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6年4月11日、12日、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4月11日、12日、13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情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数据比较情况:
(1) 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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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与大盘及同行业波动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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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 控股股东不存在与新钢股份有关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 到目前为止,不存在关于新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一)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www.se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