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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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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任思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生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秋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增加181.17%,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其他应收款增加103.03%,是由员工因业务需要借支的备用金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增加66.67%,是因为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增加45.16%,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总资产增长44.09%,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6、预收账款增加72.55%,是由于客户积极回款所致

7、应交税费增加102.35%,是因为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所致

8、资本公积增加106.47%,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9、所有者权益增加57.19%,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10、财务费用增加56.59%,是因为本期银行存款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利息划为投资收益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79.56%,是因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的计提所致

12、投资收益增加244.53%,是由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增加833.12%,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36.26%,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投入增长和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上年同期的0元增长为496,018,869.60,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6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8号),核准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3、经立信会计“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39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3月18日,9家投资者已将申购资金合计509,999,925.60元足额、及时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3、2016年3月22日,立信会计对本次发行新增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391号”《验资报告》。

5、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时间为2016年4月7日。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思龙

2016年4月13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