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99 公司简称:九华旅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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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0,668,192.04元(合并报表),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48,741.59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64,919,450.4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8,978,657.84元。其中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7,487,415.8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48,741.59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1,738,674.3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7,569,931.30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订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06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计分派现金股利1,438.84万元。剩余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处旅游业,被称为永远的朝阳产业,现已成为国家重点支持的经济增长点。虽然2015年全球经济震荡下行,但国内旅游业依然逆势增长。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旅游企业,依托九华山风景区的优质资源,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区域性的行业龙头;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积极把握住行业机遇和政策利好,发挥自身的管理、人才、资金等优势,实现企业做强做大。
公司致力打造“创造生活新方式”的经营理念,为游客提供专业、精品的旅游综合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酒店、索道缆车、客运、旅行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酒店业务:公司在景区及周边经营聚龙大酒店、东崖宾馆、西峰山庄、大九华宾馆、平天半岛大酒店和五溪山色大酒店等六家酒店,均在本地中高端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是公司打造精品服务、树立品牌形象的重要窗口。
2、索道缆车业务:公司在景区内经营天台索道、百岁宫缆车和花台索道等三条索道缆车,提供运客观光服务,其区位优势独特,是公司重要而稳定的收入来源。
3、客运业务: 公司下属的客运公司,拥有景区内的客运专营权,提供景区内外部的客运服务,是公司协调整合内外部资源的关键环节,其在自身盈利不断增长的同时,所带来的协同效应也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
4、旅行社业务:公司拥有中旅分公司、国旅分公司、九之旅分公司等六家旅行社,作为本地的龙头企业,在各自的定位市场中具有稳定的客源和完善的营销网络。此外,公司经营九华山旅游在线电子商务公司,运营在线旅游平台--佑途网,其在拓广公司自身销售渠道的同时,逐步向池州区域旅游资源的电商旗舰平台发展。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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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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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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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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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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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全球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国内经济在新常态下,增速放缓下行,受益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政策的利好刺激,旅游业逆势上扬。与此同时,旅游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的不断改变,新业态的层出不穷,也彻底颠覆了传统的旅游商业模式。尽管形势纷繁复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以品质提升为主线,以市场渠道构筑为重点,以新业态嫁接作为突破口,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一)创新产品,拓展渠道,加速转型
近年,旅游行业投资发展迅猛,外部环境诸如资本、科技、交通水平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创新和转型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面对市场变化,公司积极谋划,把握客户需求主线,创造更大客户价值,发挥产业链优势,优化整合资源、调整业务结构,致力研发新产品、拓展营销新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创新产品,积极探索“旅游+”模式。加大对休闲度假游、自驾游、主题游等市场的研究,并积极把握旅游消费的大众化、个性化、自主化等趋势,为游客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特色化的产品和服务。同时,积极尝试同生态农业、休闲养老等行业融合发展。二是加快推进酒店餐饮转型。重点围绕“地域、生态、特色”做文章,不断优化用餐环境,认真研究大众餐饮需求,高度重视“酒店+”、“互联网+”与现有资源的深度融合,构建新兴商业模式。同时,在餐饮消费日趋理性化、自费化、去权贵化的形势下,以“满意+惊喜”的品牌理念,打造酒店特色文化,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增值服务,坚持做出口碑,有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渗透力度。公司在与大型OTA不断加强合作的同时,注重自营网络平台的搭建,相继开通了九华山旅游旗舰店、池州旅游旗舰店,并打造出区域型旅游电商旗舰平台——佑途网。此外,公司通过创建“九华旅游”微信公众平台,从文化传承的高度,开拓产品宣传、品牌传播的新渠道。四是建设完善行愿会员俱乐部,培养了忠实的客户群体,提升了公司的客户价值,优化了公司的市场机构。五是强化对旅行社的新业务发展、新市场开拓。公司凭借旅行社的企业龙头形象,充分利用航班加密和京福、宁安高铁相继开通机遇,着重发力中远程、中高端市场,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度融合。六是顺应智慧旅游要求,全力推进自动售票、检票系统、支付系统建设,研究科技化、自动化新项目,不断提升企业形象和游客体验。
(二)强化品质提升,致力品牌经营
对于旅游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决定了其为客户创造的价值,品质即是企业的生命线,关乎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大计。公司始终以不断提升的品质作为企业经营和品牌打造的立足根本,将品质提升视为公司品牌竞争力的根本保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构建科学的品质管理体系、制定标准化的服务流程,配合日益完善的检查、考核机制,把品质提升工作常态化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细节中,经过不懈的努力,公司全面树立了品质意识,员工报以不断提高的素质素养和专业化的服务水平,让游客充满信任、享受快乐,以强大的口碑和良好的传播效应为公司的品牌形象夯实基础,实现“顾客满意、员工满意”的终极目标。
(三)推进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围绕旅游产业化布局、旅游接待设施整体提升、旅游品牌化打造,加速实施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圆满完成了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西峰山庄扩建项目,现已投入试运营,实现了规模化经营,进一步巩固该酒店在当地的市场主导地位。二是新增客运大巴35辆,彻底更新了老旧车辆,有效提升了运力,为景区的公共交通安全和秩序提供了良好保障。三是完善迎仙桥客运站场改造,有效扩大空间布局,实现上下客流分离,为游客的乘车安全创造了更好环境。四是建成池州市旅游资源展示与服务中心,有效串联起大交通站点与景区的最后通路,为高铁出行游客带来更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并逐步将其培育成为公司对接新常态旅游的有效平台。五是九华山精品街工程开工,主体施工正在进行中,将进一步强化游客服务中心的整体服务和体验功能。
(四)强化团队建设,构筑人才优势
优秀的人才队伍是企业立身与承继之本。报告期内,公司打造“职业、精业、勤业、敬业”的职业人团队为立足点,不断加快人力资源集约化管控体系建设,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常态化引进高学历、高水平、高素质人才,增强人才储备。全年先后组织三次大型人才招聘会,引进本科毕业大学生100余人,面向全国公开引进“985”、“211”高校毕业人才20余人,不断储备后备人才梯队。同时公司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营造出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并以完善的薪酬、激励以及福利体系以及和谐人性化的企业价值观,让员工获得个人价值与企业价值的深度契合,不断提升员工幸福感和凝聚力。
(五)实现首发上市,筑牢发展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有序推进首发上市工作。在全公司的不懈努力下,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2月 27日核准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跨入资本市场,是公司发展历程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和发展的新起点,不仅增强了融资能力,更极大提升了企业形象,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区域内的发展地位。公司将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积极寻找旅游优质资产和资源项目,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优势,谋求企业再上档次、再扩规模、再增效益,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大回报。
(六)加强内部治理,维护股东权益
加强内部治理,规范企业运作,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是应对法律和监管的需要,更是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规模,以及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制定和实施,系统地编制和完善公司内控手册,提升了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同时,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型要求,重点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内部交易防控、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加大合规尽责排查,规范运行管理,筑牢合规运作基础,提升上市公众公司的治理形象。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舒畅
201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