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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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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6-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编号:2016-032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先生通知:

一、股份质押

2016年4月11日,庄敏先生将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4月1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0月11日。上述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二、股份解除质押

2016年4月13日,庄敏先生将原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限售流通股8,7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解除质押,上述证券解除质押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三、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出质人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庄敏先生持有公司841,482,488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36.49%,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先生已累计质押股份70,7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0%。

2、股份质押的目的:

上述股票质押为庄敏先生的个人投资需要。

3、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庄敏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4、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

以上风险引发时,庄敏先生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归还一部份股票质押贷款,保持履约保障比例;(2)补充质押股票,防止股票平仓。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