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要约邀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6-02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要约邀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1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香港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海外”)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向海外人民币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发布债券回购要约邀请,且决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关于修订海外人民币债券条款的特别议案》。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进展情况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4月2日和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2016年4月14日,东航海外决定对债券回购要约邀请作如下调整:
1.债权登记日由2016年3月31日变更为2016年4月13日;
2.要约截止日由2016年4月8日变更为2016年4月22日;
3.回购实施日由2016年4月15日变更为2016年4月29日。
2016年4月15日,东航海外将向债券持有人发布债券持有人会议延期通知。
公司未来将根据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6-02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
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3月25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64号),协会接受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公司已在上述注册金额额度内,于2016年4月14日完成了2016年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8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年利率为2.55%。
本期融资券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