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2016-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6-035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于2016年4月1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23号)(下称:《通知书》)。

证监会依法对恒泰长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泰长财)保荐的《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恒泰长财及公司律师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恒泰长财等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逐项落实相关问题,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