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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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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8版)

2016-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版)

3.委托贷款(含中期票据、统借统还等)情况说明。

遵循国家信贷政策,结合公司财务状况,根据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接受委托方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株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委托贷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5 亿元。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委托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利率,委贷手续费由本公司承担。

接受上述委托贷款的期限及金额视各委托方的资金情况和公司的需要而商定。

4、担保情况说明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2016年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部分贷款需要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制人)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40亿元人民币(含外币折算),具体贷款额、贷款银行及担保期限等视公司实施贷款时确定。

(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采取交易当日价、交易周定价、半月定价以及市场价格等形式。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原料供货、销售产品、资金往来、代理期货交易等关联交易均系供销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费用随行就市,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涉关联交易合同与其他同类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同,每笔业务均遵循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的流程进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到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06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2、火炬金属有限公司

3、深圳市锃科合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外币折算额度),截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三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2,148.49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公司生产经营将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为保证资金正常运转,公司拟继续积极开拓各种融资渠道,包括人民币跨境业务结算等。因此,拟以全资子公司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和火炬金属有限公司为主体融资平台,来保证新的融资业务顺利开展;同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锃科合金有限公司为增加锌合金市场的销量和收入,需要公司提供担保以便其在银行进行融资。

相关提案已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获得通过,并将提交拟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 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4,463万元,年末资产总额120,606万元。

(二) 火炬金属有限公司:

火炬金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500万元, 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00,131万元,年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218万元。

(三) 深圳市锃科合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锃科合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786万元, 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035万元,年末资产总额10,627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额度),其中:

(一) 本公司拟为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接受、使用以下银行授信总额(折合人民币)176,000万元内提供最高不超过(折合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

银行授信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1. 中国银行株洲市分行 人民币45,000万元

2. 中国工商银行株洲市分行 人民币10,000万元

3. 中国农业银行株洲市分行 人民币20,000万元

4.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人民币32,000万元

5. 交通银行株洲市分行 人民币19,000万元

6. 北京银行长沙分行 人民币30,000万元

7. 其他银行 人民币20,000万元

合 计 人民币176,000万元

(二) 本公司拟为火炬金属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合作银行尚在商定中。

(三) 本公司拟为深圳市锃科合金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合作银行尚在商定中。

对上述公司担保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各家子公司担保额度之间可相互调剂。该担保额度限于借款方办理保理、信用证贴现、福费廷、打包放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等贸易融资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含外币贷款);保函、信用证等表外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合同等文书,授权期限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有严格的制度予以规范,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各子公司的资金往来调配、风险防范都在公司的掌控之中。

经独立董事审慎查验认为:上述担保额度为满足本公司日常经营和贸易业务的需要,为正常担保行为,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仅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4.15亿元。

六、 上网公告附件

1、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7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6日15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福尔莱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5日

至2016年5月26日

投票时间为:自2015年5月25日15时00分至2015年5月26日15时00分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将于201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15:00至2016年5月2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4。

(三)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古可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2839014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2004

(二) 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