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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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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A股代码:600610 公司A股简称:中毅达公司 B股代码:900906 公司B股简称:中毅达B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1.4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鉴于公司201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园林工程及销售苗木业务。公司拥有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和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参股子公司江西立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为园林工程施工和苗木产销。园林工程施工项目主要通过市场信息收集和客户资源的积累等方式获得项目信息,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编制标书参与项目投标,接到中标文件后签订施工合同。也会通过议标的方式直接签订项目施工合同。苗木产销模式分为内部调转和对外销售两种。公司种植的苗木首先保证自身工程的需求,并根据市场价格对内部调转的苗木进行核价后,报财务部门进行内部核算。大部分的苗木可以对外销售,根据客户的要求,和客户建立销售合同,约定验收方法、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在完成合同内容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

(三)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增长放缓,房地产市场表现低迷,地产园林业务持续增长面临新的困难;市政园林业务,在地方政府债务整治、流动性进一步收紧的背景下,竞争加剧,利润率趋降。尽管出现了上述不利因素,我们仍然对行业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社会,国家将继续加大环保生态投入,这些规划目标的提出,又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16.74万元,比同期6,971.60万元减少254.86万元。营业利润为-1,736.17万元,比同期减少3,558.82万元;利润总额为-654.63万元,比同期减少10880.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4.63万元,比同期减少10,649.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55.98万元,同比增加了盈利1,917.70万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报告年度内未发生非同一控制的合并范围变更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报告年度内未发生同一控制的合并范围变更

(3)处置子公司

本公司报告年度内未处置子公司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年度,未发生经营业务的孙公司福建万树园花木有限公司完成了清算,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A股证券代码:600610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编号:临2016-023

B股证券代码:900906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10:00在深圳市深南大道6033号金运世纪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材料于2016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者8人(其中:董事武舸,独立董事陈国坤、赵海燕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陈两武,独立董事陈亚莉、徐清波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效军先生主持,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5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54.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08.23万元),每股收益为-0.0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02元)。至2015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496.99万元,故2015年度利润不作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调整的议案,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8万元/年/人(税后),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8万元/年/人(税后),但公司高管人员兼任的董事不领取津贴。

五、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编号:临2016-024

B股证券代码:900906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13:00在深圳市深南大道6033号金运世纪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材料及相关文件于2016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者2人(其中:监事谢若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杨士军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杨士军先生主持,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三、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调整的议案,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拟调整为8万元/年(税后)。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5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公告编号:2016-025

B股证券代码:900906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35号深航国际酒店七楼空客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7日

至2016年6月28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15:00至2015年6月28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六)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文件必须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收件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704室

邮政编码:200030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 -11:00,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16年6月27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33号金运世纪大厦25楼;

轨道交通地铁:距2号线香蜜站900米;距1号线车公庙站(C出口)598米;

公路交通公交:站台深航大厦站○1、深航大厦站○2;

乘车信息:高峰专线30、高快巴士13、28、54、59、79、101、109、121、202、223、228、232、245、301、303、338、367、机场9线、73、107、高峰专线43、326、374、b697、204、209、310-315环线、b61;

联系电话:0755-23823828;

传 真:0755-23485615

联 系 人:秦健斌 何满秀

4、本公司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704室

联系人: 林旭楠、赵工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021-33568806

传真:021-33568802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