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经营塑料建材业务,2013年12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后进入园林绿化业务,现主要产品及业务包括塑料型材、门窗等产品及园林绿化,分别属于塑料建材行业和园林行业。
公司建材产品主要分为塑料门窗、塑料型材,主要应用于房地产建筑装饰等行业。公司园林业务主要应用于房地产绿化及市政工程建设等。
塑料建材行业处于产业链的中游,其上游产业为原油产业,下游产业包括房地产、建筑、轻工等,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具有较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园林行业的上游为园林景观设计和工程施工所需原材料的供应商,主要包括苗木供应商、园建材料供应商和水电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园林行业的下游为园林景观产品及服务的采购者,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基础建设投资商等。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5日转让所持有子公司成都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和四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的股权,2015年12月31日此两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2015年1-9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仍纳入本期合并范围。本公司08月03日发起设立深圳前海智友邦达实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公告编号:2016-01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9:30在成都市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郭宏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亚会A审字(2016)0165号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6,836,704.14元,净利润为16,312,181.44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5,451,844.75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因此,公司2015年度无利润可分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股改赠与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股改赠与资金专项说明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5月9日下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公告编号:2016-01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11:00在成都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勇力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亚会A审字(2016)0165号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6,836,704.14元,净利润为16,312,181.44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5,451,844.75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因此,公司2015年度无利润可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公告编号:2016-016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赠与资金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将公司2015年度股改赠与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股改赠予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约定,2013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的2亿元赠与资金,随后存入公司指定的存管银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股改赠予资金变动情况
2014年3月6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公司赠与资金存管专户资金2,400万元,2014年5月8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分别依据(2014)南中执字第26-2号执行裁定书、(2014)嘉执字第317号执行裁定书对公司赠与资金专户划扣了22,765,106元、1,230,000元,合计23,995,106元,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赠与资金专户金额为17,600万元。
三、股改赠予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赠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14年年1月3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制订了《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据此,公司对赠与资金进行了合理使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共对专户资金使用4笔,合计使用17,600万元,分别为:
1、2014年7月21日专户账户支出2,000万用于对华塑控股补充流动资金;
2、2014年7月21日专户账户支出3,800万用于对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增资;
3、2014年7月21日专户账户支出3,800万用于对子公司麦田园林提供项目资金;
3、2014年8月5日专户账户支出8,000万用于对子公司深圳市康德润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以上资金使用,均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了审议。
四、股改赠予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年末,公司股改赠予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7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8日15:00至2016年5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F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出席对象:截止2016年5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会议非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5、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50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见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9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人:李笛鸣、吴胜峰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