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8版)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桑建涛:女,1976年出生,毕业于兰州大学,二级建造师。曾任广东东莞美时家俱有限公司特别跟单员、浙江庆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跟单员、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员、市场部经理助理、培训专员、浙江事业部销售工程师、浙江事业部总经理秘书、人力资源主管、客服部副经理、营销管理中心销售管理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战略发展中心行政经理。
赵崇甫:男,1975年出生,毕业于四川大学区域经济与边境贸易专业,曾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进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现任四川大学浙江校友会秘书长、浙江省四川商会执行会长、浙商研究会副会长、杭州市上城区青联委员、杭州飞象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钢构》杂志副主编,本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3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选举结果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宁增根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附:简历
宁增根,男,1975年出生,在职研究生,高级质量管理工程师、国际焊接质检师。曾任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经理、管理者代表、战略发展中心副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运营服务中心体系总监、监事会召集人、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3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177号文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杭萧钢构”)于2014 年3月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4,7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4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00元。2014年3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10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79,845,434.71元。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6年4月13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7,9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贷款需求,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中暂未使用的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以以七天通知存款等方式提高现金收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前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额偿还,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财通证券对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张耀华先生、李有星先生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33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77号文核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3元/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4]000105号《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该项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592号文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6741.8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52元/股。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02010026号”《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认购资金验资报告》,经审验,财通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9位特定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304,729,3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57,418.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071,942.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五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4月17日保荐人由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为183,374.59元。杭萧钢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1,260,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6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00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3,169,485.23元。杭萧钢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657,418.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657,418.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071,942.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64,245,015.00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3805号),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2014年4月1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人民币64,245,015.0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15年4月16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216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4日批准报出。
附表: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34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业绩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3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 会议召开方式:互联网在线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30~17∶00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行201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对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进行充分沟通,以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6年4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互联网在线交流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财务总监蔡璐璐女士、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6年5月13日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安排好活动,提高活动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11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将根据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叶静芳、冯丽
联系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 真:0571-87247920
邮 件:ye.jingfang@hxss.com.cn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 2016-03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现场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体现公司进一步服务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责任心,公司定于2016年5月18日下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30~17:00
2.活动地点:浙江杭州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
4.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单银木先生、财务总监蔡璐璐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届时将针对经营情况、公司治理、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安排好活动,提高活动效率,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预约,预约时间:2015年5月16~17日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6:30,预约方式:
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邮箱:ye.jingfang@hxss.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17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6-03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8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8日
至201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议案公告已于2016年4月16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
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公司集团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叶静芳 、冯丽
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邮编:31000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