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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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15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0.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70%。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15家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1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包头稀土研究院增资建设稀土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包头稀土研究院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投资金额:北方稀土以增资方式向包头稀土研究院注入资本金5000万元,用于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一、投资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包头稀土研究院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议案》。
公司下属的包头稀土研究院(公司持股88.54%,以下简称“稀土院”)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稀土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15年获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国科发基〔2015〕329号)。
为建设、运行好稀土国家重点实验室,切实发挥稀土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作用,公司将以增资方式向包头稀土研究院注入资本金5000万元(1000万元/年)用于稀土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此外,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将分别扶持稀土国家重点实验室2000万元(400万元/年)、1000万元(200万元/年)。稀土国家重点实验室8000万元建设资金将用于:完善现有实验用房5600平方米,改扩建实验用房4200平方米;新增科研设备共计80余台套;配套相关辅助设施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其他有关支出。
二、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建设的稀土国家重点实验室,将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紧紧围绕公司产业结构,在稀土采选、高效清洁冶炼技术、稀土轻质合金材料、稀土磁性材料及应用、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形成可应用于公司生产实践的产业化技术,提升公司创新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备查文件
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1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日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变更原因:为客观、公正的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将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变更前合并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会计估计变更后,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方稀土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1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5日,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据此,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70万元。审计人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16-01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6年5月6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3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日期和投票起止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6日
至201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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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2016年4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7、8、10、11、12项议题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钢(集团)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截止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和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投票的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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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先传真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于会务筹备工作。
(五)联系人:向宇 郭剑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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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若委托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人应明确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