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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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6-017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5日(周五)14:4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5:00至2016年4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四楼橘洲厅。

5、现场会议主持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 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41588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5 %。

2、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41480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3%。

3、本次会议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持有的有表决股份数为10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启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2、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3、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4、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反对 91500 股;弃权 0 股。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 %;反对 91500 股;弃权 0 股。

5、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6、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7、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96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113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 %;反对 88400 股;弃权 3100 股。

8、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41588430 股,同意 241481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反对 103400 股;弃权 3100 股。该项议案获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809838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反对 103400 股;弃权 310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纪昌航、达代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