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1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6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2015年年报及年报摘要》。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63,265.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893,525.5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589,352.56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04,172.9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6,847,074.1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0,151,247.12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合并口径业绩亏损,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确保营运资金充足,降低财务成本,也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未分配利润300,151,247.12元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以后年度分配。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向董事会提交了下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议。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13号”。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为保证2016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为期一年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本金)购买银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投资。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14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分支机构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特殊审批要求和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对分支机构进行相应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迁址等事宜,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事宜的申请行政许可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核定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控股子公司晋德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其融资能力,考虑到该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2016年度由公司与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晋德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公司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占比75%;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比25%。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项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15号”。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16年5月9日14时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16号”。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13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6日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天健事务所对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认为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14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
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利用该部分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1、投资额度
2016年度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本金)购买银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6个月以内的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强银行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不得用于除国债逆回购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3、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自本议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证券投资部门应负责及时履行对投资理财业务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关于审议决策程序
鉴于银行理财产品时效性等特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项目,在批准的期限和额度内本次一并审核授权,将不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宜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定期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银行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3、同意此议案。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15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核定银行贷款及
其他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晋德有限公司
●本次核定担保最高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0,000万元、6,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晋德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其融资能力,201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核定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16年度由公司与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晋德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核定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晋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平原龙门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永龙;注册资本:7,98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档五金制品、紧固件、钨钢模具、钢丝拉丝以及高档五金制品的研究和开发业务;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本公司持股75%,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截至2015年12月31日,晋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7,615.5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7,145.5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4,622.8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0,015.98万元,短期借款为人民币6,500万元,应付票据为人民币0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5,284.0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241.32万元。(已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及形式:上述担保为公司与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晋德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核定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公司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占比75%;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比25%。公司与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为晋德有限公司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担保的期限为2015年已经订立尚在有效期内的,以及2016年订立的各类贷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晋德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与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由公司与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晋德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核定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公司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占比75%;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比25%。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晋德提供人民币6,500万元银行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度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的2.73%。除此之外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6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9日
至2016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于2016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书面回复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4100
联系电话:0573-84185042、84098888-115
传 真:0573-84098111
联系人:俞先生 张小姐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编号:临2016-017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小敏先生主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15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