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6-4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董事全部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三、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分别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公司监事会以决议方式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六、公司董事长曹华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蓉蓉女士、财务管理部主任郑彩霞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15年实现归母净利润47,275.4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342.77万元,期末未分配的利润127,618.26万元。
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2015年12月31日作为财务处理的合并日,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在2015年年内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将其利润分配至公司的条件,致使公司母公司出现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5万元。2015年度公司尚不满足分红条件,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如无特别注释,本报告所包含经营、财务等相关事项数据,均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与重大资产重组前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数据无关。
201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23号)。2015年12月24日,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收购,合并报表中的上年同期的利润依据反向收购的相关会计准则,以反向购买方的上年同期数据为准。据此公司2015年年度合并报表中的“上年同期”数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相应数据。
九、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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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张蓉蓉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以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和光伏组件,电力主要上网出售给国家电网系统,组件主要用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注:鉴于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报告书披露的公司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均以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为主。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简述
光伏发电市场繁荣程度直接影响整个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兴衰,而在国家各项支持政策稳定的情况下,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规模、上网价格均有稳定的预期和保障,因此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从长远来看,光伏行业属于新兴行业,目前正处于成长期。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位列全国前茅。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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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反向收购,合并报表中的上年同期的利润依据反向收购的相关会计准则,以反向购买方的上年同期数据为准。据此公司2015年年度合并报表中的“上年同期”数为太阳能有限相应数据。
注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本每股收益按照法律上子公司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在反向收购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算确定。普通股为726,383,359股。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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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注:以上《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数据,非桐君阁2015年公告的各季度数据。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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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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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0亿元,同比增长2.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亿元,同比增长21.19%,截止2015年年底,公司总资产为227.37亿元。
公司是以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投资运营商。2015年公司电站板块上网电量16.41亿千瓦时,销售收入14.35亿元;太阳能产品板块实现光伏组件销售677.32兆瓦,收入21.46亿元。
2015年,公司大力发展光伏电站的建设,现公司已在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江苏、上海等十八个省市,建有光伏电站项目,电站总装机规模为2.30吉瓦,电站公司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重上升。2015年电站板块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39.53%,较去年同期占比增加9.22%。2015年电站规模分布如下:西中区465兆瓦,西北区466.4兆瓦,新疆区440兆瓦,华北区山东地区204.26兆瓦,华东区江苏地区223.76兆瓦,华北区200兆瓦,华中区242.2兆瓦,华东区上海地区56.99兆瓦。
公司2015年销售电力16.41亿千瓦时,较2014年增加5.00亿千瓦时,增幅为43.82%;2015年发电含税均价为1.03元/千瓦时,较2014年平均电价1.06元/千瓦时有所降低。2015年公司各大区发电情况如下:西中区5.35亿千瓦时,西北区4.64亿千瓦时,新疆区2.50亿千瓦时,华东区江苏地区1.32亿千瓦时,华北区山东地区1.10亿千瓦时,华北区1.01亿千瓦时,华中区0.23亿千瓦时,华东区上海地区0.25亿千瓦时。
为快速增加公司电站规模和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叶城枫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兆瓦项目和乌什风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30兆瓦项目的收购工作。同时为调整公司业务结构,满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持有的亿比斯(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镇江万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对持有的Italsolar S.r.l和中节能太阳能(卢森堡)有限公司进行了股权置换。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否
3、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以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和光伏组件,电力主要上网出售给国家电网系统,组件主要用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注:鉴于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报告书披露的公司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均以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为主。
(2)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简述
光伏发电市场繁荣程度直接影响整个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兴衰,而在国家各项支持政策稳定的情况下,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规模、上网价格均有稳定的预期和保障,因此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从长远来看,光伏行业属于新兴行业,目前正处于成长期。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位列全国前茅。
4、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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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6、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新设成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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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新收购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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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年处置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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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201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