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6 - 37
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境内及境外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59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数量(含全部控股子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7.5556亿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亿元。
●本次预计的担保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召开日期为2016年5月10日。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时效性,更好的为公司业务板块融资提供支持,公司董事会根据2016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对2016年度下属公司需向境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2016年度担保总额按业务板块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时效性,更好的为公司业务板块融资提供支持,公司拟在2016年为子公司提供新增以下额度的融资担保:
(一)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2016年预计新增担保净额35.77亿元,其中电站板块新增担保净额25.05亿元,产业链板块新增担保净额10.72亿元,预计2016年期末担保余额93.33亿元:
1、2016年预计担保增加额59亿元,其中电站板块44亿元,产业链板块15亿元;
2、2016年预计担保减少额23.23亿元,其中电站板块18.95亿元,产业链板块4.28亿元。
各业务板块本年担保增加额59亿元。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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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增的电站项目公司目前资本金为投资额的20%-30%,所以大部分电站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注2:镇江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70%。
注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62.1857亿元,总资产227.3721亿元,预计2016年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将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50%,将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30%,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30%,公司为子公司新增的担保,将达到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
新批准的担保额度不影响原有已经批准仍在履行的担保事项。
(二)相关授权
1、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业务板块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当调剂使用。新增担保额度由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使用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现有和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后,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在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并且在下一年股东大会未批准新的担保额度议案之前,公司可以继续使用上一年批准的未使用完的担保额度,待新的担保额度议案批准后,追认到新的担保额度内。
(三)、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新设子公司)拟新增合计人民币5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具体协议文件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7.555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62.1857亿元的92.55%。
本公司担保余额全部为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6 - 38
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
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5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的关联交易事项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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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决策程序
1、关联事项1.1、3.1、3.3、4.1是议案《关于确认太阳能公司2012年-2014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太阳能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经太阳能公司2015年3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联事项1.2、2.1、2.2、2.3、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太阳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0.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事项单独及合计金额均未达到披露要求,拟在2016年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一并审议。(公司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值为571,681.15万元)
3、关联事项5.1经太阳能公司2015年8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关联事项5.2、5.3、6.1、6.2经太阳能公司2015年3月30日2015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3月17日,上市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对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再一次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
5、关联事项7.1经2015年4月15日太阳能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联事项8.1分别经太阳能公司2013年3月29日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2014年3月24日201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1、3、4、5项关联交易事项在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过程中,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股东均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第6项关联交易事项之时,公司为有限公司,且尚未聘任独立董事,因此无独立董事意见,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二、201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2016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对包括关联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资产租赁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2016年与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属同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额为56,677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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