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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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转让了所持有北京微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1、交易概述。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北京微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2,500万元投资北京微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校教育”),占其注册资本的17.50%。能特科技于2016年3月24日与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诚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微校教育17.5%股权以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诚和。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微校教育股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总经理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名称: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0105000006779;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路69号106室;法定代表人:陈修;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和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3、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北京微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米保祥;注册资本:12,121,212元;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项目投资;会议服务;软件开发;维修计算机;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销售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9层;成立日期:2015年6月23日;股东及持股比例(本次股权转让前):米保祥持股48.675%,马曦持股4.125%,孙阿嫔持股4.950%,北京微云家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750%,能特科技持股17.500%(能特科技所持微校教育股权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及资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微校教育相关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微校教育的资产总额为2,237万元,负债总额为378万元(无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净资产为1,85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72万元,2016年1-3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78万元。
4、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是根据能特科技所投资成本2,500万元,并参照微校教育的经营情况及前景分析,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金额为4,000万元。
5、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①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经协商后,能特科技与杭州诚和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为4,000万元;②交易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本股权转让协议经能特科技与杭州诚和签字盖章后,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杭州诚和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生效。微校教育公司负责依据交易协议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的60日内(不迟于2016年5月31日)杭州诚和将上述股权转让款项划入能特科技指定银行账户;③支出款项资金来源:杭州诚和此次受让微校教育股权涉及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6、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核心主业是大健康业务,投资微校教育目前已达到预期投资收益。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管理需求,有利于公司的资产优化,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公司转让所持微校教育的股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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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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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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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