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5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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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上述第6、7、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会议上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注:如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委托人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43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文智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张荣华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华伦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全胜先生,独立董事郑学军先生,监事会主席赖争妍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上午9:30时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争妍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所”)审计,根据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91,301,902.3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289,904.47元;根据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3,230,728.3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因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负数,2015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5年度公司净利润为-33,230,728.39元,加上2014年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17,011,124.26元后,截至2015年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241,852.65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等规定,本公司母公司报表2015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五氟苯酚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重点控制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控制有序,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会计报表的审计、净资产验证等服务,聘期一年,期满时可以续聘。201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为155万元(包括2014年度、2015年半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以及市场行情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6年度审计费用,并代表公司签署与此有关的合同、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方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其融资是为了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且公司的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合计持有同孚实业100%股权,其向本公司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由公司为同孚实业融资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福实业”)也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公司为同孚实业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同孚实业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从审慎原则角度出发,本着保证相关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公司大股东林福椿先生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与林福椿先生不存在法律领养关系但关系密切的林云燕女士、林彩燕女士控制的企业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2016年度与该等人士及企业发生的交易均认定为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在201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公司在201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资产剥离过渡期形成的关联企业资金占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方冠福实业对公司资金的占用是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而在资产交割、业务过渡期间形成的,公司已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即拟与冠福实业签署还款协议,并对其收取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资金占用费且要求冠福实业限期归还,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公司资产剥离过渡期形成的关联企业资金占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十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能特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兴所出具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6)第304021号),2015年度能特科技实现的净利润为18,685.36万元,与净利润预测数18,166.36万元相比,实现率为102.86%,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80%以上的要求。2015年度公司实现的备考净利润为19,130.19万元,与备考2015年度净利润预测数18,902.99万元相比,实现率为101.37%。2015年度公司扣除能特科技(含其下属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和能特科技因本次交易评估增值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部分造成的影响数后的净利润为917.90万元,达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利润承诺。公司编制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及能特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及能特科技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披露上述说明。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及能特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45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
日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16年4月26日,鉴于公司季报编制工作进展顺利,相关财务报表和编制工作提前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日期变更至2016年4月19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46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
警示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资产剥离过渡期形成的关联企业资金占用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依法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企业资金占用形成情况的概述
2015年,公司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业务结构调整,从传统劳动密集型陶瓷、竹木等家用品制造分销企业向大健康产业进行转型,实现在技术密集型新兴行业的战略布局,提高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市场竞争激烈、经营业绩亏损、不具备发展前景的日用陶瓷、竹木制品等家用品制造与分销业务和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进行剥离即向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控制的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转让包括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福实业”)在内的16家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上述剥离完成后,冠福实业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性质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关联企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8月31日,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至资产交割日2015年12月31日之间,以及至2016年3月31日的业务过渡期间,公司与冠福实业继续发生业务与资金往来,由此产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二、冠福实业关联资金占用金额
公司与冠福实业经对账确认,并经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6)第304019号《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认定,关联方冠福实业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冠福实业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为人民币338,656,317.46元。
2、截至2016年3月31日,冠福实业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为人民币282,639,329.78元,其中,冠福实业在2016年1-3月期间已向公司归还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欠款本金56,016,987.68元。
三、关联企业资金占用还款计划
公司已与冠福实业签订还款协议,要求冠福实业限期归还欠款并对其收取资金占用费,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冠福实业关联资金占用还款期限
冠福实业应当在2016年5月31日前(含当天)将所欠款项全部归还给公司。
2、资金占用费
(1)根据2015年12月8日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同孚实业签订的《资产交易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冠福实业100%股权出售给同孚实业,且该《资产交易协议》项下全部标的资产的交割完成时间在2015年12月30日,因此,对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冠福实业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338,656,317.46元,冠福实业应当自2016年1月1日起向公司支付实际占用资金余额的资金占用费(不计复利),直至冠福实业向公司清偿全部欠款之日止。冠福实业应当在清偿全部关联资金占用额的同时将资金占用费如数支付给公司,资金占用费的计算公式如下:资金占用费金额=关联资金占用余额×年利率÷360×实际占用天数(自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2)对于冠福实业在2016年1月1日起新增的借款(如有),冠福实业应当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不计复利),直至清偿该笔借款之日止,并应当在清偿该笔借款的同时将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如数支付给公司,资金占用费的计算公式如下:资金占用费金额=借款本金×年利率÷360×实际占用天数(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
(3)资金占用费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即年利率为4.35%。
3、违约责任
如果冠福实业未能按时向公司偿还欠款或资金占用费,冠福实业除应继续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照逾期应付未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四、风险提示
关联方将在2016年4月19日起一个月内归还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未能按期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