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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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6-3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11.45元/股调整为5.19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7,886.4628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

过17,398.8439万股(含本数)。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鹏股份”)于2016年2月19日、2016年3月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方案,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20日、2016年3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351,623,221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息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2016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18日。目前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调整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5.19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11.45-0.05)/(1+1.2)=5.19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调整为17,398.8439万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903,000,000/5.19=173,988,439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