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上午9点30分在海宁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建清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091,044.4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结余未分配利润-28,182,354.76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8,091,310.35元。
董事会提议:公司2015年度虽盈利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7、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8、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1)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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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届独立董事津贴依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8万元/人/年)执行。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20号“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公司与关联方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天通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嘉善县天巍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潘建清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与关联方博为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刘箭先生回避表决;
(3)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天菱机械贸易有限公司、绵阳九天磁材有限公司、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宏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集英工业智能机器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预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16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8,575.86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350,913.26万元的2.44%。
12、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21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3、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22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选举叶时金先生、龚杰洪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选举叶时金先生、龚杰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海外公司的投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认购美国上市公司海外新发行股票。因双方尚需进一步谈判,且相关审批程序较复杂,为避免双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因此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的具体决策与实施该项投资。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信息披露要求持续披露。
16、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60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23号“项目投资公告”。
17、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24号“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叶时金先生简历
叶时金,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海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3年8月至2000年5月,分别在海宁市郭店镇、石路乡、长安镇、硖石镇工作,历任副乡(镇)长、镇长、书记;2000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海宁市政府副市长;2002年12月至2004年3月,任嘉兴市秀洲区政府常务副区长;2004年4月至2006年6月,任嘉兴市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2006年7月至2011年11月,历任上虞市政府市长、市委书记;2011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绍兴市委副秘书长;2013年9月办理退休;2015年10月,放弃公务员身份待遇,进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海宁农商银行独立董事。
龚杰洪先生简历
龚杰洪,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湖南长沙,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焦作矿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学习;1991年7月至1997年3月,大学本科毕业分配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8研究所工作;1997年3月至1997年9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8研究所十一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1997年9月至2001年5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8研究所十一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01年5月至2005年7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8研究所科技处处长;2005年7月至2009年6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8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科技发展处处长;2009年6月至2013年8月 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8研究所副所长;2013年8月起,任中电科电子装备有限公司董事、临时党委委员,兼任48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9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在海宁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春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
7、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述1-6项议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的经营决策是科学合理的,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守法经营、规范管理,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分别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准确的。
5、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7、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0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6年4月18日,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2、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575.86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350,913.26万元的2.44%,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226.33万元,实际发生额为7,633.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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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16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8,575.8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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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浙江天菱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栃内宪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住所:海宁市海州街道钱江西路238号广隆财富中心1号楼。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的修理;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不锈钢、铅以及合金制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和相关配套服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持有其29%的股权。
2、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济东。注册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62号软件中心大楼141号。经营范围:半导体制造装备及其产品、新能源装备及其产品、新型储能材料制造装备及其产品、电子工业专用制造装备及其产品、传感器、微电子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光伏集成系统的研究、开发及应用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该公司为持有股东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的全资子公司,原本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浙江昱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凌志敏。注册资本:4585万元人民币。住所: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嘉兴科技城)1号内1幢3楼。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的研发、制造;自产产品的销售。
本公司董事长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4、绵阳九天磁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天奇。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绵阳高新区滨河北路西段268号2栋。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磁性材料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持股比例48%,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5、天通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晓彬。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嘉兴市亚太路522号2号楼401室。经营范围: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污水处理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污水处理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照明灯具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6、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朱伟。注册资本:62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凌公塘路1号207室。经营范围:光纤、光元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光电子器件、光电子系统及相关技术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7.74%。本公司董事长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7、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李志勇。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8号科技大楼1728室。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极浆料的生产及销售。
公司董事长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8、博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茂平。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307室。经营范围:通信系统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信息技术咨询。
本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9、上海天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法定代表人:郭瑞。注册资本:11600万元人民币。住所:古美路1188号6C二层。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和营销策划,企业托管,投资咨询,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教用品、针纺织品、钢材、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的销售。
该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10、嘉善县天巍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城。注册资本:5018万元人民币。住所:嘉善县罗星街道汇中大厦1101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该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11、浙江集英工业智能机器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REN XU。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8号科创大楼6楼601室。经营范围:3D快速成型设备、电子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和销售;机电设备的软件开发与应用、技术咨询与服务。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12、深圳宏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左绍舟。注册资本:5000.8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上沙创新科技园14栋5、6层。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通讯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发和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该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持有其6%的股权。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对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业务往来,是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是必要的,也是持续性的。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9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3月通过投资者竞价方式向包括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9名投资者发行了181,653,042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2.4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6,740,143.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3,259,848.9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64号验资报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2015年4月18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2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6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6月15日,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详见2015年6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部分资金尚未到归还期。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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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彭果先生、苏跃星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拟不超过12个月,并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为此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东方花旗同意天通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六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1,653,04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1元,共计募集资金1,999,999,992.42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53,259,848.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6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02,811,270.18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964,009.52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02,811,270.18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964,009.52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66,412,588.3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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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投资项目,并分前端晶体生长和后端晶片加工分别在宁夏银川和浙江海宁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80,281.13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6,641.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投资项目,包括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体项目(银川)和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其中: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体项目(银川)计划投资109,114.00万元,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由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5,784.69万元;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计划投资143,552.00万元,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因公司实际募集资金较计划募集资金减少,故对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金额为135,325.98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496.44万元。
另外,根据公司2015年4月18日六届八次董事会议和2015年6月15日六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合计使用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4.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结余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尚未制定详细计划。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3020号)。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通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在2015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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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较计划募集资金减少,故对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
[注2]: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拟采取投资建设和产出同步的滚动式发展,预计在开始资金投入后两年内完成建设并全部达产。其中,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体项目(银川)由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对其进行增资,用于其后期的建设;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于2015年4月开始投入资金,预计两年内完成建设并达产。(下转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