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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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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议应到董事16人,实到16人。本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 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4 公司简介

1.5 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85,572,211股为基数,每10股送现金红利3.63元(含税)。

§2 报告期主要业务简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公司面向企业客户以提升现金管理和融资服务能力为着力点,提供存款业务、融资业务、国际业务等综合金融服务,2015年整合了具有比较优势的账户管理、收付款、资金归集与增值等12类现金管理类产品,首次推出“现金管理工具箱”品牌,帮助客户实现资金集中管理和高效运作。针对小微企业客户,优化“年审制”贷款,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

面向个人客户提供储蓄、贷款、理财、基金、信用卡等个性化、多元化、网络化的金融服务,打造大众理财、老年金融、社区金融、出国金融服务品牌。为不同群体设立专属产品,将金融产品销售融入客户生活化场景中,改善客户体验,面向有车一族,发行华夏ETC卡,具有低碳环保、省时高效、安全便利、通行费优惠等特点;在京津冀地区发行京津冀协同卡,客户三地使用,可享受个人金融同城化服务;面向老年客户,推出华彩人生卡,可享受多项优惠、优先办理业务等服务。

围绕“第二银行”的整体发展战略,重点打造“智慧电子银行”产品体系,全方位为客户提供网络银行、移动银行、直销银行、微信银行、智慧客服、电商支付等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3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4 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5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股份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股份公司)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合计2,136,045,885股A股普通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9.99%。本次交易尚待依法履行监管审批程序。

2.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SAL.OPPENHEIM JR.& CIE.KOMMANDITGESELLSCHAFT AUF AKTIEN)已更名为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股份公司)(SAL.OPPENHEIM JR.& CIE. AG & CO. KOMMANDITGESELLSCHAFT AUF AKTIEN)。

3. 2015年7月,本公司以总股本8,904,643,509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0,685,572,211股。

5.2 公司与第一大股东首钢总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图

§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发展规划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把发展的立足点放在提高质量和效益上,着力推进改革创新,扎实推动经营转型,确保资产、业务、效益平稳增长,实现了规范、安全、稳定运行。

资产规模平稳增长。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规模达到20,206.04亿元,比年初增加1,689.76亿元,增长9.13%;贷款总额10,691.72亿元,比年初增加1,291.83亿元,增长13.74%;存款余额13,516.63亿元,比年初增加484.47亿元,增长3.72%。

经营效益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83亿元,同比增加9.02亿元,增长5.02%;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36.37亿元,同比增加47.26亿元,增长53.04%,比营业收入增速快45.83个百分点;资产收益率0.98%,净资产收益率17.18%,不良贷款率1.52%,经营平稳运行。

业务结构转型加快。一是加快资产管理、信用卡、电子银行、金融市场等新兴业务发展,中间业务收入占比23.17%,同比提高6.93个百分点。二是坚持降本增效,加强全面预算和成本控制,实行费用标准化管理,推行“简单办公、绿色办公”,成本收入比35.01%,同比下降2.56个百分点。三是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客户总量实现较快增长,对公客户增长11.94%,个人客户增长21.44%,客户基础不断夯实。四是坚持在服务实体经济中调整业务结构,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三个不低于”监管要求。

产品创新和推广力度加大。一是供应链金融、平台金融等业务初步形成特色,有效带动客户开发和存款沉淀。二是坚持客户需求导向,充实完善服务功能和产品体系,菁英贷、循环E贷等产品获得客户认可,服务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三是ETC卡发行规模超175万张,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四是加强适用性产品研发,推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景区门票收费权融资产品、智能储蓄等创新产品。

渠道建设步伐加快。一是银川、海口分行顺利开业,香港代表处成功设立,在上海、天津、厦门等自贸试验区设立了分支机构,全年新开业机构网点159家,网点总数已达789家。二是加强自助渠道建设,完善老年金融、社区金融服务。三是加快“第二银行”建设,率先推出手表银行、“微厅”营销模式和“朋友圈”汇款服务,完善“移动银行3.0”、“多渠道智能应答”、“网上结售汇”等功能,积极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蚂蚁金融服务集团等开展战略合作,丰富和完善智慧电子银行服务。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是加大对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迁移等领域的资金支持,为重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近200亿元。二是设立100亿元碧水蓝天产业发展基金,深化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绿色信贷项目合作,支持节能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三是顺应京津冀金融互联互通需求,京津冀协同卡累计发行55万张,比年初新增45万张。四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主题开展“华夏之星”公益活动,在河北怀安县捐建了“华夏之星”图书馆。

加强全面风险防控。一是着重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提高政策引导业务发展能力,加大对绿色信贷、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投放,进一步规范信贷审批,加大问题贷款清收处置力度。二是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细化管理维度,加强对市场波动的分析和研判,增强应对的主动性。三是健全市场和操作风险制度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四是打造智能运维体系,通过ISO20000国际标准认证,运维管理体系日趋标准化,科技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提升。五是定期开展声誉风险排查,加强员工廉洁从业行为管理,组织做好案防、安保、维稳、应急等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安全平稳运行。

6.2主要经营情况

6.2.1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88.44亿元,同比增长7.21%,营业利润249.34亿元,同比增长4.37%。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稳定增长,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成本管理严格实施。

1、主要指标分析

(单位:百万元)

2、按地区划分情况

(单位:百万元)

3、业务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4、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不适用。

5、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107.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68.59亿元,增长2753.39%。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6.06亿元,主要是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保持资产负债业务平衡和稳健运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713.64亿元,主要是投资到期收回现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374.09亿元,主要是发行同业存单同比增加所致。

6.2.2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6.2.3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利息收入

(单位:百万元)

2、利息支出

(单位:百万元)

3、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百万元)

4、 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百万元)

5、所得税费用

(单位:百万元)

6.2.4资产情况分析

1、贷款投放情况

(1)贷款投放按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监管政策要求,强化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风险管理,积极引导信贷资源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绿色信贷及重点行业、优质客户的配置,持续调整控制产能过剩、房地产、大宗商品贸易等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风险较高行业的贷款占比,行业信贷结构持续均衡增长。

(2)贷款投放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3)前十名贷款客户情况

(单位: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控制贷款集中度风险,前十大客户贷款余额合计256.12亿元,占期末贷款总额的2.48%,占资本净额的18.32%,控制在监管要求之内。

(4)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

(单位: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优化贷款担保结构,重视增加抵质押品等对贷款的风险缓释,抵质押贷款占比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2、主要贷款及利率情况

(1)按业务类别分

(单位:百万元)

(2)按业务期限分

(单位:百万元)

注:一般性短期贷款包括贴现。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百万元)

6.2.5负债情况分析

1、客户存款

(单位:百万元)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单位:百万元)

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单位:百万元)

6.3银行业务数据

6.3.1 前三年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6.3.2 前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

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其中:总资本净额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计算。

2、存贷款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监管计算口径。

6.3.3资本构成、杠杆率及其变化情况

(1)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

1、上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计算。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3、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4、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杠杆率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以上均为非并表口径,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第1号)计算。

6.3.4 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百万元)

注:以上为并表口径,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2015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4〕51号)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5〕第9号)计算。

§7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需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不适用。

7.4对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吴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