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0版)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000,026.74元,净资产-20,973.26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1,000.00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4、湖北圣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1月19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团结南路特八号
法定代表人:肖建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企业管理、物业管理等
股东情况:三源传艺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00,004,634.69元,净资产9,902,579.69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0,264.74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5、湖北圣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7日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城市花园4栋401号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房地产策划、会议会展服务等
股东情况:湖北圣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6、湖北圣亚园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7日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城市花园4栋401号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园林绿化苗木与盆景的培育、生产、批发、零售
股东情况:湖北圣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7、湖北圣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7日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城市花园4栋401号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清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
股东情况:湖北圣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8、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 5月25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118号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咨询
股东情况:湖北圣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464,678,678.58元,净资产2,483,594,863.38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7,971,217.33元,净利润302,012,142.53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9、福星银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06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湖科技产业园18号(14)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主营业务:科技工业园开发、工业标准厂房及办公研发楼开发与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对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福星惠誉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870,188,708.92元,净资产 1,545,254,717.82 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22,350,943.83元,净利润185,178,698.91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0、汉川金山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8日
住所:汉川市滨湖大道党校内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凭有效资质许可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股东情况:银湖控股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47,334,250.36元,净资产 271,085,600.76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1,280,035.00元,净利润74,197,374.64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1、仙桃市银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9日
住所:仙桃市黄金大道中段(天诚大酒店斜对面)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厂房销售;企业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取得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后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汉川金山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8,768,702.42元,净资产 97,895,222.52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6,960,003.00元,净利润6,678,939.51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2、监利银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3日
住所:监利县红城乡赵夏村五组11号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经营)
股东情况:汉川金山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87,507,815.42元,净资产 56,480,517.37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1,779,025.00元,净利润2,726,638.16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3、汉川龙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5日
住所:汉川市祥和花园三栋一单元三楼1号
法定代表人:许天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凭有效许可审批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
股东情况:汉川金山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888,974.00元,净资产5,888,974.00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111,026.00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4、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湖武汉”)
成立日期:2002年3月27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七路西、革新大道北武汉海峡科技创业基地创业大厦及多功能厅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39,000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厂房开发、销售;厂房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企业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银湖控股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12,770,319.48元,净资产 514,122,523.98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1,070,908.83元,净利润111,013,875.42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5、仙桃银湖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8月21日
住所: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和平路西侧(黄金大道燕京啤酒厂斜对面)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园区科技推广与服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厂房销售;厂房租赁;仓储服务等
股东情况:银湖武汉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0,013,126.98元,净资产 40,079,857.02 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136,056.00元,净利润-9,673,295.31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6、武汉银湖海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1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海峡科技创业基地创业大厦4楼(7)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厂房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企业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银湖武汉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987,855.28元,净资产 21,280,052.62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58,225.51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7、武汉宏程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0日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长征村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厂房租赁,物业服务,企业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银湖武汉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74,557,387.48元,净资产 -9,010,302.00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042,365.77元,净利润-11,874,908.19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8、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6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5号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照明产品及配件、高校LED光源、太阳能消费类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科技园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产房销售和租赁,车位租赁;物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银湖武汉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0,334,032.11元,净资产66,493,738.94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415,402.90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9、孝感银湖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8日
住所:孝感市孝汉大道3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凭资质等级证从事科技工业园开发;厂房销售;厂房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上诉经营范围中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银湖武汉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3,046,092.41元,净资产 195,857,210.59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224,527.14元,净利润-1,437,550.73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0、荆州银湖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8月13日
住所:沙市区十号路118号附楼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科技工业园开发、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厂房销售、厂房租赁、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和食品)
股东情况:银湖武汉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40,509,785.32元,净资产 180,328,763.87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9,419,227.46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1、荆州银湖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4日
住所:沙市区十号路118号附楼银湖﹒荆州中小企业城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荆州银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912,718.28元,净资产 9,912,718.28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08.24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2、武汉银湖江桥鑫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5日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大花岭村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厂房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服务。
股东情况:银湖武汉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26,534.14元,净资产5,026,534.14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995,345.88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3、武汉银湖金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9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谷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5,659.5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制品、药品、食品、保健食品、饮料及其原料加工设备的研发;科技园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产房销售及租赁、物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需经审批后或见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银湖武汉持有60%股权,武汉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7,530,093.67元,净资产54,942,345.57 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4,059.00元,净利润-1,689,821.03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4、武汉银楚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9月21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楚天激光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主营业务:科技园房地产开发;商品房、厂房、商铺的销售及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咨询;激光产品的研发。
股东情况:银湖武汉持有51%股权,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9,803,906.04元,净资产206,912,518.16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3,336,817.03元,净利润157,533,376.64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5、武汉银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3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南工业园二路35号
法定代表人:张景
注册资本:3,259.18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保健品、食品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对工业、商业的投资;科技园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厂房销售及租赁;车位租赁、物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国家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股东情况:银湖武汉持有63.65%股权、湖北长久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武汉金红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31.35%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9,803,906.04元,净资产206,912,518.16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3,336,817.03元,净利润157,533,376.64元(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或子公司尚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新增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期限内,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控制权或福星惠誉为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该授权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授权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行使相关担保审批权是合理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84,199.5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80,631.48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84,199.5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3.54%)、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80,631.4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7.69%),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26证券简称:福星股份公告编号:2016-02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17日上午10时在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完全一致,没有发生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份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公司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有效。
8、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5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5年年度报告合并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控制权或福星惠誉为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