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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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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二楼大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许旭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洪亮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委托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搬迁补偿事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旭东、许济洋、许旭征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陈玮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搬迁补偿事项的监管的问询函(二)》(上证公函【2016】038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你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披露《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经对《回复公告》事后审核,现有如下事项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进行补充披露:

一、根据《回复公告》,你公司与亚邦集团于2015年9月17日签署《委托书》,委托亚邦集团办理牛塘亚邦老厂区(收储)拆迁协议事宜。请补充披露,在此之前,你公司是否就该委托及处置资产事项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明确具体的责任人。

二、你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签署上述《委托书》后,又于2016年3月31日审议通过《关于委托亚邦投资控股集团办理搬迁补偿事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请补充披露对同一事项两次委托之间的区别和关系。

三、亚邦集团于2016年4月15日出具的《确认函》,明确拆迁补偿款的收款权属于你公司及子分公司,并将积极配合你公司及子分公司直接向牛塘镇人民政府收取拆迁补偿款并办理相关手续。请补充披露前述《确认函》所涉事项是否已获得政府的认可,是否符合前期亚邦集团与政府签订的《武进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的约定,以及截至目前拆迁补偿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你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获悉本次土地收储及委托事宜的具体时间,及其对该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的具体情况。

请你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之提交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4月20日之前披露对上述事项的回复。”

根据上述《问询函》要求,公司将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