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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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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5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灵溪北路21号合生国贸中心5号楼1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玲玲女士、公司独立董事吴清旺先生均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出席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王仁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的表决方式。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长赵玲玲女士、公司独立董事吴清旺先生均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浴华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和《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债务承继事项暨浙江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口腔医院庆春分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8,232,000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数108,232,000股。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4、议案5及议案7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志辉、陆新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邱志辉律师、陆新华律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16-026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北京通策京朝口腔医院完成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基本情况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披露了《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通策京朝口腔医院增加注册资本及迁址建设新院的公告》。浙江通策口腔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口腔集团”)与自然人于燕妮、黄超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对北京通策京朝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京朝口腔”)进行增资。增资后通策京朝口腔的注册资本由61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其中,通策口腔集团以货币方式增资4590万元,累计出资5200万元,占通策京朝口腔52%的股权;于燕妮以货币方式出资2500万元,占通策京朝口腔25%的股权;黄超以货币方式出资2300万元,占通策京朝口腔23%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自然人于燕妮、黄超无关联关系,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次增资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11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的相关公司公告。

二、增资进展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合作各方共同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通策京朝口腔已完成增资及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递交了工商变更登记材料,并于今日收到登记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的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主要记载的登记事项如下:

名 称:北京通策京朝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楼住邦2000商务中心1号楼405单元

法定代表人:章锦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7日

营业期限:2007年10月17日 至 2027年10月16日止

经营范围: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常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备查文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