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16-01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2,000,00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贵州容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容光矿业”)自2015年第四季度以来,综合考虑煤炭市场需求量、煤炭销售价格、产量及综合成本等因素,逐步减产并暂时性停产。对此,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容光矿业的长期应收账款补充确认投资损失。本案涉及的金额12,000,000.00元包含在前述长期应收账款中。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容光矿业偿还的借款,对公司本期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将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结果而定。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19日,公司公告了《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1),披露了公司与容光矿业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要求被告容光矿业立即偿还公司借款12,000,00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目前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下称“镇宁县法院”)(2015)镇民商初字第18号、19号、2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容光矿业未提出答辩意见。
2、判决生效时间:2016年4月11日。
3、被告容光矿业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共计1200万元。
4、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案件受理费共计116,400元、申请保全费共计15000元,均由被告容光矿业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可在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二年内,向本院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容光矿业偿还的借款,对公司本期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将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结果而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讼诉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报备文件
《民事判决书》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16-013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情况,公司定于2016年4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网络说明会仅限于与2015年度利润分配有关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9:00-10: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郭汉光,总经理梁启波,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万洋,证券事务代表陈国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本次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加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公司参加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问题。
2、公司欢迎投资者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事项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说明会联系人:万洋,陈国强
2、电话号码:0851-36780388,0851-36780003
3、传真号码:0851-36780066,0851-36780074
4、电子邮箱:wanyang@hxfz.com.cn,chenguoqiang@hxfz.com.cn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2、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会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