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三家银行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04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三家银行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协议类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协议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成立于2015年11月17日,系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山西襄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一)、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二)、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三)系中国境内经国务院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经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拓展传统金融业务服务领域,推进互联网银行业务与传统金融业务的融合与发展,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原则,拟共同在互联网投融资平台和服务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近日公司分别与上述三家银行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山西襄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西襄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耿录
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府前路291号
山西襄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逢春
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1号一棟1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志英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508号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要协议条款
(一)与山西襄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
1、合作内容
双方利用各自业务优势,通过紧密配合,协商同意共同在互联网银行、投融资平台、社区金融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其中在乙方符合甲方条件的基础上,由乙方优先为双方的各项合作内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商户拓展等系列服务;甲方为双方的各项合作内容提供符合我国现行银行业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支持、业务推广、项目推介、项目见证等信息或管理服务。
2、合作方式
双方认可,在开展各项合作内容过程中的具体合作方式,可在本协议签订后,具体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予以明确。且双方同意,根据合作内容的细节,双方可指定己方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承接具体合作业务,并作为合作主体签署相关协议。
3、合作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前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60日通知对方,双方须就提前终止本协议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欲继续合作,双方应再行签订合同。
4、工作联系机制
双方同意就本协议项下全面战略合作事宜建立定期会晤及经常性磋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本协议项下各项合作内容顺利平稳开展实施。
5、其他
(1)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后续就本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合作内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均应以本协议确立的原则为基础订立。
(2)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冲突以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未约定的部分仍适用本协议。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已经各自董事会决议或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同意。
(4)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凡因不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
1、合作内容
双方利用各自业务优势,通过紧密配合,协商同意共同在互联网银行、投融资平台、社区金融、互联网支付、网络信贷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其中由乙方为双方的各项合作内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商户拓展等系列服务;甲方为双方的各项合作内容提供符合我国现行银行业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支持、业务推广、项目推介、项目见证等信息或管理服务。
2、合作方式
双方认可,在开展各项合作内容过程中的具体合作方式,可在本协议签订后,具体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予以明确。且双方同意,根据合作内容的细节,双方可指定己方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承接具体合作业务,并作为合作主体签署相关协议。
3、合作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为壹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协议到期前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60日通知对方,双方须就提前终止本协议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期壹年,依次类推,延续次数不受限制。
4、工作联系机制
双方同意就本协议项下全面战略合作事宜建立定期会晤及经常性磋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本协议项下各项合作内容顺利平稳开展实施。
5、其他
(1)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后续就本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合作内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均应以本协议确立的原则为基础订立。
(2)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冲突以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未约定的部分仍适用本协议。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已经各自董事会决议或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同意。
(4)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与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
1、合作内容
双方利用各自业务优势,通过紧密配合,协商同意共同在互联网银行、投融资平台、社区金融、互联网支付、网络信贷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其中由乙方为双方的各项合作内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商户拓展等系列服务;甲方为双方的各项合作内容提供符合我国现行银行业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支持、业务推广、项目推介、项目见证等信息或管理服务。
2、合作方式
双方认可,在开展各项合作内容过程中的具体合作方式,可在本协议签订后,具体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予以明确。且双方同意,根据合作内容的细节,双方可指定己方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承接具体合作业务,并作为合作主体签署相关协议。
3、合作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为壹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协议到期前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60日通知对方,双方须就提前终止本协议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期壹年,依次类推,延续次数不受限制。
4、工作联系机制
双方同意就本协议项下全面战略合作事宜建立定期会晤及经常性磋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本协议项下各项合作内容顺利平稳开展实施。
5、其他
(1)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后续就本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合作内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均应以本协议确立的原则为基础订立。
(2)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冲突以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未约定的部分仍适用本协议。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已经各自董事会决议或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同意。
(4)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系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签署的全面开展互联网银行业务的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协议的签署表明公司互联网金融云服务业务与部分地方商业银行的市场需求相符,同时也彰显公司建设互联网金融云平台的投资价值。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与上述银行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互联网银行业务合作奠定了基础,但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另行签订相关协议予以明确。双方能否达成具体合作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变化调整,本协议条款若与之不相符,则存在重新修订或终止本协议部分乃至全部条款的风险。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