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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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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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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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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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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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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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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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动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关于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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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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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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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动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300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端,交易代码:150208)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后,本基金招商300地产份额(场内简称:地产分级,基金代码:161721)、招商300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端,交易代码:150207)及招商300地产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6年4月18日,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300地产B份额近期的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300地产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300地产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300地产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折算后本基金招商300地产份额、招商300地产A份额及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数量均会缩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和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300地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产品增加恒丰银行
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署的《关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之销售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协议补充协议》,恒丰银行自2016年4月19日起代理招商基金旗下部分产品的销售业务,产品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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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决定自代销之日起参加恒丰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
恒丰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恒丰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优惠活动
自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通过恒丰银行网银、手机银行,以及柜面申购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合法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原申购费率高于0.6%,通过网银及手机银行申购实行4折优惠;如按4折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按0.6%计算申购手续费;如发生基金申购比例配售,则该笔申购委托适用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的基础申购费率,再按上述规则计算优惠后的费率;
原申购费率高于0.6%,通过柜面申购实行7折优惠;如按7折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按0.6%计算申购手续费;如发生基金申购比例配售,则该笔申购委托适用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的基础申购费率,再按上述规则计算优惠后的费率;
原申购费率低于0.6%,按照原费率执行;
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按照原费率执行;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恒丰银行网址:www.hfbank.com.cn
2、恒丰银行客服电话:95395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注意事项
优惠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其他业务费率。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各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网上交易系统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