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3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16年4月19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严洪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采购塑料袋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曹世如女士、曹曾俊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与成都太阳系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到期后续签,续签时限为一年。公司预计2016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塑料袋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本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39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6年4月19日下午14: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8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采购塑料袋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与成都太阳系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到期续签《商品委托代销合同》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 备查文件
1、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4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司简称:红旗连锁 股票代码: 002697)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16年4月18日、4月1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6、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7、公司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就供应链资源整合层面进行业务协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复牌公告》。
8、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与关联方续签采购塑料袋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复牌公告》。有关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风险因素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复牌公告》中第三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第四条“风险提示”。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