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6-020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于2016年3月8日审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5年7月1日、 2016年3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并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
厦门航空于近日接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85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决定接受厦门航空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厦门航空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