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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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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6-045号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7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6-046号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新增加房地产项目储备。201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与淮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取得田家庵区姚南村西侧、曹咀村东侧、湖滨西路北侧(即淮南天鹅湾(北)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49,874.05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为人民币678,087,628元。用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缴清上述地块的全额土地出让价款,目前正在办理上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公司房地产物业出租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6-047号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追溯调整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公告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于2014年6月18日公告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公司拟向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中峰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房地产业务经营性资产,具体包括:粤泰集团持有的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52%股权;淮南中峰持有的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广州新意持有的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城启集团持有的广州天鹅湾项目二期;广州建豪持有的雅鸣轩项目一期;广州恒发持有雅鸣轩项目二期;广州豪城持有的城启大厦投资性房地产。2015年7月28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86号)核准。截至 2016年2月1日前,上述标的资产已经全部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已于2016年3月30日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证券变更登记事宜。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和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上年度公司及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和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均由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因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项目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 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有关具体资产、负债、权益及损益追溯调整情况见下表:

主要资产负债及权益期初追溯调整情况:

主要损益项目及现金流量项目上年同期追溯调整情况: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追溯调整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追溯调整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追溯调整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 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6-048号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董事会议后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二名,实到二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隆利主持。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 2016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6-049号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6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6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公告》(临2016-041号)。现就上述公告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司2016年度预计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范围及额度如下:

二、预计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情况简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