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7版)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3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60090536账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海新区分行2000062605000786账户)均已经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9月12日,经本公司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201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6年4月21日,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披露一致,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表1: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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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93,696.49万元,因此可承诺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需与实际净额保持一致,不存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1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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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6-048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定2016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2016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亿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为人民币23.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2016年4月21日,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定2016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共同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拟同意在2016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对外担保实施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2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51%。其中,2015年度,公司当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为9亿元。
二、2016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考虑到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控股子公司核定2016年全年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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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担保额度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上述担保金额中不包括之前给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担保的融资租赁130,000万元以及给西部新时代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的融资租赁15,000万元。
注1:亿利化学所在亿利循环经济试点园区是由本公司按照"投资集中、专业集成、资源节约、效益积聚"原则规划建设的,本公司作为园区内企业的投资主体,根据发展战略引进投资者,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建成了以亿利化学为主,包括亿利化学、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亿利能源)和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冀东水泥)布局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亿利化学各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1%、34%、25%,本公司是其第一大股东,在公司内部协调及利用所在地资源优势方面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在亿利化学董事会11个董事席位中,本公司5个席位,且相关人员熟悉聚氯乙烯行业,能够影响董事会的生产经营决策。本公司实际控制亿利化学。
三、董事会意见
1、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分次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必须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2、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需求,故公司始终面临高效快速发展与依法合规地筹集资金的平衡问题。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有责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我们认真核查,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为9亿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积对外担保额为2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51%。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拟在2016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上述核定担保总额为30亿元,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3.5亿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5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77证券简称:亿利洁能公告编号:2016-049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3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6层四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3日
至201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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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和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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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会议出席对象要求的股东请于2016年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可以采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6层亿利洁能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宗宝
联系电话:010-5663245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6层
邮政编码:100031
2、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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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